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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村公租房补偿方案,公租房动迁款家庭分配原则

李银磊律师

李银磊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事法律服务行业多年,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相当丰富的征收拆迁经验。目前,已协办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浙江、湖北、陕西、贵州、山东、安徽等地区诸多征地拆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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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村公租房补偿方案,公租房动迁款家庭分配原则

一、公租房动迁款家庭分配原则

法律主观:

不考虑。一般来说拆迁跟户口没关系,但是在农村,拆迁时有户口会考虑安置问题。承租公房,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产权单位和您把产权结清,也就是把产权卖给您,然后您作为被征收人与政府谈判,这种情况下,和私房是一样的。 第二种,产权单位不放弃产权,那么单位就会得到拆迁款,但是单位需要对您进行安置。原则就是解决您的居住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第十九条:对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是农村 集体土地上房屋 ,需按照《 土地管理法 》规定,给予相应货币补偿,并给予同等面积的宅基地来安置。

法律客观: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第十二条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二、公租房拆迁补偿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三、公房动迁款家庭分配原则

法律分析:

公房,一般指的是特定时期经单位、街道等部门单独调配的公有住房(集体宿舍除外),承租人及共同居住人对于房屋只享有使用的权利。

公房征收,首先遵循一证一户为原则,即以公房租赁凭证认定一户,而非看户口簿和在册人员结构。

例如一本租赁凭证下分三本户口簿的,征收时按一户计算补偿、奖励、补贴。

其次,在公房征收过程中的货币补偿款即动迁款,一般在承租人与同住人间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配,对于个别名目的奖励、补贴等费用针对于实际在征收时实际同住人以及因征收行为需要搬离原被征收房屋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四、动迁款家庭分配原则

法律分析:

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若没有约定 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一是 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五、公租房动迁款家庭分配原则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公租房拆迁怎么分配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

有公租房住处常住户口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住房困难的、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租房内居住的;

无公租房住处常住户口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租房内居住满五年的均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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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银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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