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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社区拆迁,成都申请低保新政策低保审核需要哪些资料

金明宇律师

金明宇律师

主办律师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合同纠纷

深耕行政诉讼领域,专注于征地拆迁方面,代理相关案件达100余件,涵盖了行政案件类型的大部分,主要有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等,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摘要:本文介绍蒲江社区拆迁,成都申请低保新政策低保审核需要哪些资料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成都申请低保流程,四川低保申请条件,成都申领低保办理流程和政策规定是什么,2023四川成都年低保申请需要什么手续,四川成都申请低保要具备什么需要什么条件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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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社区拆迁,成都申请低保新政策低保审核需要哪些资料

一、成都申请低保新政策低保审核需要哪些资料

成都申请低保新政策低保审核需要哪些资料

二、2023四川成都年低保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流程:

1.申请。

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提出低保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

申请人也可向乡镇(办)委托的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收集相关申请资料,并代为提交申请。

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要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材料,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2.审核。

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乡镇(办)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填写《成都市城镇(农村)居民低保入户调查表》,详细核查申请材料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村(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包村干部和申请人共同签字确认。

3.评议。

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办)组织村(居)民代表、包村干部或者社区相关人员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并对评议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评议对象基本情况、发言记录、结论、记录人等情况详细记录。

经评议,符合申报低保待遇的,填写《成都市城镇(农村)居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表》,乡镇(办)行政正职、主管领导、民政所长签字盖章。

4.审批。

市民政部门对乡镇(办)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含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城市低保对象不低于50%、农村低保对象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认定符合低保条件的作出审批决定,主管领导、科长、分管科长要签字盖章。

严禁将不经过调查核实的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

5.公示。

要严格执行低保审核审批公示制度。

公示在乡镇(办)审核评议通过后和市民政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后分别进行,每次公示不少于5日。

公示在申请对象居住地和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审批后应在内村长期公示。

6.发放。

要全面实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

市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市财政部门提交低保对象花名册和低保资金发放数额清单,市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并向邮政储蓄银行拨付资金,由银行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账户。

城乡低保金按月发放。

政策规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8〕16号参考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03662tn=6。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8〕16号

参考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03662&tn=6

三、成都申请低保流程

一、成都申请低保手续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户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等待审核批准。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5日。

二、所需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

农业户口,应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

在外务工的,应提供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

3、已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应出具相应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房屋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应提供由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站)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

5、因征地及房屋拆迁安置等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应提供安置协议和补偿费使用情况(含买房、装修、偿还债务、大病支出等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6、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以及《离婚协议书》;

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8、因患严重疾病丧失(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报告;

残疾申请人,应提供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

劳动年龄段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9、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四川低保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

新申请办理低保的人员必须具有本县常住户口,且满足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6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00元的条件,方可申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纳入城乡低保:

1、一二级重残户:

家庭主要成员或主要劳力因一二级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2、多残户。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和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农村困难家庭今后需接受核查。

核查的内容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

五、成都申领低保办理流程和政策规定是什么

办理流程:

1.申请。

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提出低保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

申请人也可向乡镇(办)委托的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收集相关申请资料,并代为提交申请。

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要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材料,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2.审核。

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乡镇(办)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填写《成都市城镇(农村)居民低保入户调查表》,详细核查申请材料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村(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包村干部和申请人共同签字确认。

3.评议。

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办)组织村(居)民代表、包村干部或者社区相关人员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并对评议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评议对象基本情况、发言记录、结论、记录人等情况详细记录。

经评议,符合申报低保待遇的,填写《成都市城镇(农村)居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表》,乡镇(办)行政正职、主管领导、民政所长签字盖章。

4.审批。

市民政部门对乡镇(办)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含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城市低保对象不低于50%、农村低保对象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认定符合低保条件的作出审批决定,主管领导、科长、分管科长要签字盖章。

严禁将不经过调查核实的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

5.公示。

要严格执行低保审核审批公示制度。

公示在乡镇(办)审核评议通过后和市民政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后分别进行,每次公示不少于5日。

公示在申请对象居住地和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审批后应在内村长期公示。

6.发放。

要全面实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

市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市财政部门提交低保对象花名册和低保资金发放数额清单,市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并向邮政储蓄银行拨付资金,由银行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账户。

城乡低保金按月发放。

政策规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8〕16号参考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03662tn=6。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8〕16号

参考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03662&tn=6

六、四川成都申请低保要具备什么需要什么条件

一、户主申请:

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二、村委会评议:

受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组成由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评估与计算的初审工作,召开村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状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符合规定条件且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发给并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由评议小组负责人签属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乡镇政府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申请和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提请乡镇政府复审。

三、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组成由主管领导、民政、财政、统计、工商及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符合规定的,由乡镇主管领导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属审核意见后,连同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回村委会并通过村委会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四、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确定每年办理农村低保的日期,在规定期限内,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不含2次公示时间)办结审批手续,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批准,对未被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在《农村低保待遇审批通知单》中说明理由,并通过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送达申请。

五、审批后公示与发放:

县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交由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在村委会公示栏再次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在评议结果公示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时间,家庭年领取低保金数额等)。

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发给低保证及低保金领取卡,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实行按季度银行化发放低保金,有异议的,乡镇政府将情况报告县级民政部门,并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县级民政部门根据重新审核情况,再次执行审批程序,必要时,应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或聘请专业调查单位协助进行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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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蒲江社区拆迁,成都申领低保办理流程和政策规定是什么

内容审核:金明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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