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伟律师为人正直,业务能力突出、喜欢钻研研究,对行政诉讼及征地拆迁中的所有相关问题均有研究,办案认真、严谨、负责,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等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国有土地使用权争议、集体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尤其擅长征地拆迁中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成果,受到委托人的广泛好评。姚伟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技巧,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姚伟律师仅代理被拆迁客户,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主观:
公租房拆迁有补偿,补偿包括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房屋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由承租人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予以分配。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分析:
离婚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要考虑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拆迁房为私房且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拆迁房为私房且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得的拆迁补偿款归房屋所有权人。
3、如果拆迁补偿款包括了对人口的安置补偿费,则夫妻离婚时可以主张分配属于自己的份额。
4、拆迁房是公房且为一方婚前取得,婚后所得的拆迁补偿,在离婚分割时,则要考虑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共同居住人的因素,如果对共同居住人也进行了补偿,那么共同居住人也有权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离婚了户口在男方拆迁有赔偿吗1、离婚了户口在男方拆迁是否有赔偿,视情况而定: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拆迁获得的补偿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
(2)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对于拆迁补偿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了分割方式。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结婚证要收回吗1、如果是协议离婚,民政局一般会收回结婚证并颁发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不会回收结婚证,法院会在结婚证上盖注销印进行作废。
法律主观:
户口迁出搬迁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补偿离婚后可以追回。
征收差价补偿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
婚后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的增值部分的拆迁补偿双方一人一半;
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该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离婚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要考虑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拆迁房为私房且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拆迁房为私房且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得的拆迁补偿款归房屋所有权人。
3、如果拆迁补偿款包括了对人口的安置补偿费,则夫妻离婚时可以主张分配属于自己的份额。
4、拆迁房是公房且为一方婚前取得,婚后所得的拆迁补偿,在离婚分割时,则要考虑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共同居住人的因素,如果对共同居住人也进行了补偿,那么共同居住人也有权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后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拆迁补偿还有份。
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拆迁补偿各占50%,婚后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的增值部分的拆迁补偿双方各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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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老公离婚拆迁补偿,离婚后前夫家拆迁我能分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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