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事行政诉讼业务。办理过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集体土地、养殖厂、企业、违建认定强拆补偿、集体诉讼等方面的征拆案件。注重办案质量,办案经验丰富。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费城街道办事处的泉盛、信国、小安子、中山社区、和平社区、下河头社区、孟家山头、北王庄、崮子、左家王庄、玉良、自由社区、小朱家庄、朱家庄、三里沟社区、高家楼社区、幸福社区、鲁公庙社区、西王庄、马兴庄、肖山坡、洞山、郭家园社区、霍家庄、上店子社区、西洪沟、东南峪、巩庄、十里铺、泉子山行政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6000元亩;基本农田:67200元亩;建设用地:56000元亩;未利用地:448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薛庄镇、南张庄、胡阳镇、上冶镇、探沂镇的所有行政村;费城街道除一类区片的其他行政村;马庄镇的楼泉庄、核桃峪、富民新村、赵庄、利团、牛角峪、大寨、联新、金石峪、芍药山、鱼林山、河头湾、莲花庄、红果峪、石河、上合、柳行头、张胜庄、卸甲水、沾花庄、双桥、夏庄、马庄镇驻地、马庄、西马庄、豹窝行政村。
梁邱镇的梁邱镇驻地、梁邱西村、梁邱北村、雁鸣湖、邵庄、王家邵庄、马蹄河行政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3000元亩;基本农田:63600元亩;建设用地:53000元亩;未利用地:424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大田庄乡的所有行政村。朱田镇、新庄镇、石井镇的所有行政村;马庄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北天井汪、南天井汪、东天井汪、西南峪、西北龙、东古口、金峪、梧桐峪、涑源、仁合庄、大井头、陈围子、程庄、王大夫庄);梁邱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土地共有三类:
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费城街道办事处的泉盛、信国、小安子、中山社区、和平社区、下河头社区、孟家山头、北王庄、崮子、左家王庄、玉良、自由社区、小朱家庄、朱家庄、三里沟社区、高家楼社区、幸福社区、鲁公庙社区、西王庄、马兴庄、肖山坡、洞山、郭家园社区、霍家庄、上店子社区、西洪沟、东南峪、巩庄、十里铺、泉子山行政村。
(1)补偿标准:
区片价:
56000元/亩;
基本农田:
67200元/亩;
建设用地:
56000元/亩;
未利用地:
44800元/亩。
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薛庄镇、南张庄、胡阳镇、上冶镇、探沂镇的所有行政村;
费城街道除一类区片的其他行政村;
马庄镇的楼泉庄、核桃峪、富民新村、赵庄、利团、牛角峪、大寨、联新、金石峪、芍药山、鱼林山、河头湾、莲花庄、红果峪、石河、上合、柳行头、张胜庄、卸甲水、沾花庄、双桥、夏庄、马庄镇驻地、马庄、西马庄、豹窝行政村。
(1)梁邱镇的梁邱镇驻地、梁邱西村、梁邱北村、雁鸣湖、邵庄、王家邵庄、马蹄河行政村。
(3)补偿标准:
区片价:
53000元/亩;
基本农田:
63600元/亩;
建设用地:
53000元/亩;
未利用地:
42400元/亩。
3、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大田庄乡的所有行政村。
朱田镇、新庄镇、石井镇的所有行政村;
马庄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北天井汪、南天井汪、东天井汪、西南峪、西北龙、东古口、金峪、梧桐峪、涑源、仁合庄、大井头、陈围子、程庄、王大夫庄);
梁邱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
(1)补偿标准:
区片价:
50000元/亩;
基本农田:
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50000元/亩;
未利用地:
40000元/亩。
(2)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一、征地补偿费由谁支付?
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及第26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的支付主体为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户要求当地政府或占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的要求是错误的,而且,应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征地补偿费支付方式?
征地补偿款应当是直接发给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有条件的地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相关费用中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可以根据征地补偿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具体名单,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的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民。
(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土地共有三类:
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费城街道办事处的泉盛、信国、小安子、中山社区、和平社区、下河头社区、孟家山头、北王庄、崮子、左家王庄、玉良、自由社区、小朱家庄、朱家庄、三里沟社区、高家楼社区、幸福社区、鲁公庙社区、西王庄、马兴庄、肖山坡、洞山、郭家园社区、霍家庄、上店子社区、西洪沟、东南峪、巩庄、十里铺、泉子山行政村。
(1)补偿标准:
区片价:
56000元/亩;基本农田:
67200元/亩;建设用地:
56000元/亩;未利用地:
44800元/亩。
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薛庄镇、南张庄、胡阳镇、上冶镇、探沂镇的所有行政村;费城街道除一类区片的其他行政村;马庄镇的楼泉庄、核桃峪、富民新村、赵庄、利团、牛角峪、大寨、联新、金石峪、芍药山、鱼林山、河头湾、莲花庄、红果峪、石河、上合、柳行头、张胜庄、卸甲水、沾花庄、双桥、夏庄、马庄镇驻地、马庄、西马庄、豹窝行政村。
(1)梁邱镇的梁邱镇驻地、梁邱西村、梁邱北村、雁鸣湖、邵庄、王家邵庄、马蹄河行政村。
(3)补偿标准:
区片价:
53000元/亩;基本农田:
63600元/亩;建设用地:
53000元/亩;未利用地:
42400元/亩。
3、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大田庄乡的所有行政村。
朱田镇、新庄镇、石井镇的所有行政村;马庄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北天井汪、南天井汪、东天井汪、西南峪、西北龙、东古口、金峪、梧桐峪、涑源、仁合庄、大井头、陈围子、程庄、王大夫庄);梁邱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
(1)补偿标准:
区片价:
50000元/亩;基本农田:
60000元/亩;建设用地:
50000元/亩;未利用地:
40000元/亩。
(2)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分析:
临沂市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兰山区:
西至蒙山大道,北至双岭路、祊河,东至沂河,南至解放路。
补偿标准:
区片价:
98000元/亩;
基本农田:
117600元/亩;
建设用地:
98000元/亩;
未利用地:
78400元/亩。
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土地共有三类:
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费城街道办事处的泉盛、信国、小安子、中山社区、和平社区、下河头社区、孟家山头、北王庄、崮子、左家王庄、玉良、自由社区、小朱家庄、朱家庄、三里沟社区、高家楼社区、幸福社区、鲁公庙社区、西王庄、马兴庄、肖山坡、洞山、郭家园社区、霍家庄、上店子社区、西洪沟、东南峪、巩庄、十里铺、泉子山行政村。
(1)补偿标准:
区片价:
56000元/亩;
基本农田:
67200元/亩;
建设用地:
56000元/亩;
未利用地:
44800元/亩。
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薛庄镇、南张庄、胡阳镇、上冶镇、探沂镇的所有行政村;
费城街道除一类区片的其他行政村;
马庄镇的楼泉庄、核桃峪、富民新村、赵庄、利团、牛角峪、大寨、联新、金石峪、芍药山、鱼林山、河头湾、莲花庄、红果峪、石河、上合、柳行头、张胜庄、卸甲水、沾花庄、双桥、夏庄、马庄镇驻地、马庄、西马庄、豹窝行政村。
(1)梁邱镇的梁邱镇驻地、梁邱西村、梁邱北村、雁鸣湖、邵庄、王家邵庄、马蹄河行政村。
(3)补偿标准:
区片价:
53000元/亩;
基本农田:
63600元/亩;
建设用地:
53000元/亩;
未利用地:
42400元/亩。
3、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大田庄乡的所有行政村。
朱田镇、新庄镇、石井镇的所有行政村;
马庄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北天井汪、南天井汪、东天井汪、西南峪、西北龙、东古口、金峪、梧桐峪、涑源、仁合庄、大井头、陈围子、程庄、王大夫庄);
梁邱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
(1)补偿标准:
区片价:
50000元/亩;
基本农田:
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50000元/亩;
未利用地:
40000元/亩。
(2)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一、征地补偿费由谁支付?
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及第26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的支付主体为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户要求当地政府或占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的要求是错误的,而且,应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征地补偿费支付方式?
征地补偿款应当是直接发给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有条件的地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相关费用中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可以根据征地补偿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具体名单,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的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民。
(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土地共有三类:
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费城街道办事处的泉盛、信国、小安子、中山社区、和平社区、下河头社区、孟家山头、北王庄、崮子、左家王庄、玉良、自由社区、小朱家庄、朱家庄、三里沟社区、高家楼社区、幸福社区、鲁公庙社区、西王庄、马兴庄、肖山坡、洞山、郭家园社区、霍家庄、上店子社区、西洪沟、东南峪、巩庄、十里铺、泉子山行政村。
(1)补偿标准:
区片价:
56000元/亩;
基本农田:
67200元/亩;
建设用地:
56000元/亩;
未利用地:
44800元/亩。
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薛庄镇、南张庄、胡阳镇、上冶镇、探沂镇的所有行政村;
费城街道除一类区片的其他行政村;
马庄镇的楼泉庄、核桃峪、富民新村、赵庄、利团、牛角峪、大寨、联新、金石峪、芍药山、鱼林山、河头湾、莲花庄、红果峪、石河、上合、柳行头、张胜庄、卸甲水、沾花庄、双桥、夏庄、马庄镇驻地、马庄、西马庄、豹窝行政村。
(1)梁邱镇的梁邱镇驻地、梁邱西村、梁邱北村、雁鸣湖、邵庄、王家邵庄、马蹄河行政村。
(3)补偿标准:
区片价:
53000元/亩;
基本农田:
63600元/亩;
建设用地:
53000元/亩;
未利用地:
42400元/亩。
3、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大田庄乡的所有行政村。
朱田镇、新庄镇、石井镇的所有行政村;
马庄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北天井汪、南天井汪、东天井汪、西南峪、西北龙、东古口、金峪、梧桐峪、涑源、仁合庄、大井头、陈围子、程庄、王大夫庄);
梁邱镇除二类区片内的其他行政村。
(1)补偿标准:
区片价:
50000元/亩;
基本农田:
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50000元/亩;
未利用地:
40000元/亩。
(2)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一、征地补偿费由谁支付?
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及第26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的支付主体为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户要求当地政府或占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的要求是错误的,而且,应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征地补偿费支付方式?
征地补偿款应当是直接发给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有条件的地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相关费用中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可以根据征地补偿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具体名单,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的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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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费县拆迁房屋补偿,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征地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费县拆迁房屋补偿,山东费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审核: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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