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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暂未公布。截止到2022年6月12日天津市宝坻区政府暂未公布林亭口镇搬迁规划,具体搬迁规划请留意天津市宝坻区政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潮阳街道小套村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宝坻区普通公路与高速铁路交叉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宝坻区普通公路与高速铁路交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坻区交通局关于宝坻区普通公路下穿高速铁路交叉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拟征收土地用于克黄公路与京唐高速铁路交叉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位于潮阳街道小套村的土地(位置详见征收宗地界址图)面积约0.0777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2年2月11日,由潮阳街道办事处、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天津市宝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1月21日至2月9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分析:
第一类,因地理环境而发展受阻的农村;
第二类,人口流失严重的村子;
第三类,因污染严重而不适宜生存的村庄。
2020年农村大面积拆迁行动中,这三类村庄将被列为重点,对农民的重新安置,也能够让农民的生活条件变得更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拟征收位于杨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60081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拟征收位于桥头辛村的土地面积约3.15904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拟征收位于桥头村的土地面积约2.98191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拟征收位于李三元村的土地面积约0.03804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拟征收位于杜庄子村的土地面积约2.24604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拟征收位于路家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15042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法律分析:
第一类,因地理环境而发展受阻的农村;
第二类,人口流失严重的村子;
第三类,因污染严重而不适宜生存的村庄。
2020年农村大面积拆迁行动中,这三类村庄将被列为重点,对农民的重新安置,也能够让农民的生活条件变得更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第一类,因地理环境而发展受阻的农村;
第二类,人口流失严重的村子;
第三类,因污染严重而不适宜生存的村庄。
2020年农村大面积拆迁行动中,这三类村庄将被列为重点,对农民的重新安置,也能够让农民的生活条件变得更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第一类,因地理环境而发展受阻的农村;
第二类,人口流失严重的村子;
第三类,因污染严重而不适宜生存的村庄。
2020年农村大面积拆迁行动中,这三类村庄将被列为重点,对农民的重新安置,也能够让农民的生活条件变得更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1、杨庄村街道拆迁办在哪里
2、杨庄乡拆迁
3、杨庄村街道拆迁办在哪个位置
4、杨庄拆迁政策
5、杨庄拆迁补偿
6、杨庄村改造
7、杨庄村什么时候回迁
8、杨庄北村拆迁
9、杨庄什么时候拆
10、杨庄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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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杨庄村街道拆迁办在哪,宝坻5年拆迁有哪个村
内容审核:仝永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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