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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五年内的拆迁规划区,批前公示!宁波西枢纽片区规划出炉

冯振兴律师

冯振兴律师

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对行政法有浓厚的兴趣,长期钻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通过悉心研究和实践,在江浙沪地区的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等业务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好地处理征收拆迁纠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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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五年内的拆迁规划区,批前公示!宁波西枢纽片区规划出炉

一、批前公示!宁波西枢纽片区规划出炉

一、规划背景

宁波西枢纽是服务宁波,服务全省、服务长三角、服务国家战略的重大枢纽工程,更是宁波重塑都市空间、完善都市功能、优化都市品质、提升都市能级的牵引性工程,是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标杆工程、典范工程、精品工程、百年工程。

《宁波西枢纽片区规划》以《宁波西枢纽概念性规划》为基础,以综合交通、防洪排涝、产业发展三大专项为支撑,充分衔接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西枢纽片区的总体目标、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有效指导下阶段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北至汇士路、东至杭甬高速、奉化江、机场路,南至方桥儒江路南侧高压电力走廊,西至潘沙路、甬金高速、绕城高速,面积约10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致,至2035年;远景展望与概念规划一致,至2050年。

三、目标定位

立足“都市大枢纽、世纪大工程”的战略要求,规划明确西枢纽片区的总目标为长三角深度参与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动力源,世界一流的空铁一体大枢纽、面向国际的开放发展新引擎。

规划2050年航空旅客7000万人次、货运量300万吨;铁路旅客到发量1.5亿人次;空铁一体大枢纽客运能力约2.2亿人次年。西枢纽片区以高效便利的枢纽服务为支撑,以会展商务、旅游消费、现代物流、高端智造为主导功能,培育高能级的枢纽经济,助推城市转型,重塑城市格局。海港硬核力量和空港新动力源双港协同,共同服务国家战略,切实提升城市能级。

四、空间格局

西枢纽片区构建“一核两片十板块,有机生长”的总体格局。\n\n\n “一核”为空铁枢纽核心,打造国际性区域枢纽机场、综合型高铁门户枢纽、世界枢纽群第一层级的空铁枢纽。

“两片”包括枢纽北片区与枢纽南片区。枢纽北片区以新智造、新时尚、新物流为主导功能;枢纽南片区以大会展、新商务、新消费为主导功能。

“十板块”除空铁枢纽核心板块外,枢纽北片打造时尚文化、产城融合、临空智造、智慧物流、品质生活五大板块,枢纽南片打造会展商务、水乡生活、生命健康、发展预留四大板块。

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形成用地示意方案,合理安排各类用地。\n\n\n\n 五、综合交通体系

(一)对外交通规划

依托市域“五向十径,连湾疏港”高速公路网络,形成以西枢纽为中心,各方向至少一条高速公路联系的格局,拓展长三角层面的一小时腹地。西向依托杭甬高速,辐射绍兴区域,依托甬金高速,辐射新昌、金华区域;南向依托甬台温高速、甬莞高速,辐射台州区域;东向依托甬舟高速、甬舟高速复线,辐射舟山区域。

(二)市域交通规划

依托市域骨架干道网络,打造西枢纽与中央公园、甬江科创区等重点板块、余慈片区的快速直连通道。通过宁波大道等衔接余慈地区和宁海,通过甬莞高速衔接象山,提升各片区至西枢纽的时效性。

(三)城市交通规划

依托宁波大道、鄞城大道、机场路、鄞州大道,构建片区“两横两纵”快速路网络,实现西枢纽区域的快速疏解,同步服务南北片区的联系需求。西枢纽北片区构建“七横七纵”共14条主干路,服务北片区内部联系,形成连片发展。西枢纽南片区适应“一中心多组团”格局,构建两条及以上主干路服务会展商务中心与各组团,及组团之间的联系。

六、市政基础设施

基于西枢纽片区城市发展规模和特征,配置协同融合、安全韧性、绿色低碳的市政基础设施保障体系。

(一)构建健康可持续的供水系统

以优水优用、多源配置为导向,构建健康可持续供水系统建设。联网城镇水厂供给环网管,推进西枢纽区域主干供水管网建设,完善城镇供水系统布局;在内河生态健康安全前提下,充分利用城镇污水厂尾水回用于平原内河进行生态补水;积极推进雨水、再生水、河网的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对部分水质要求不高的市政用水和工业用水进行水源替代。

(二)构建绿色多元能源供给系统

以高效利用、低碳减排为导向,构建绿色多元能源供给系统。以“碳中和”和“碳达峰”等政策为指导,积极探索地热、生物质能等绿色清洁能源的应用,优化片区内能源利用方式和供给布局,提高电力和天然气的利用效能,推进分布式能源中心在用能密度大、用能可靠性较高的区域的建设。

(三)构建水陆共治环境治理系统

以系统治理、生态优先为导向,构建水陆共治环境治理系统。积极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以污染治理为核心综合探索水陆空间互联的发展布局,建设城镇韧性排水系统、控制源头雨水径流污染、修复城市内河岸线生态功能;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工作,完善废弃物处理处置体系。

(四)构建协同高效综合防灾系统

以民生保障、高标韧性为导向,构建协同高效综合防灾系统。针对西枢纽片区洪涝风险突出的问题,规划立足流域系统治理,提出对本区域开发后洪涝风险不转移的原则,同时积极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对河网水系布局、地块源头建设、蓝绿空间布局等内容进行相应规划;对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重大危险源等其它综合防灾内容,提出空间布局、城市运行、基础设施、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对策建议;高标准建设相应设施,衔接相应防灾内容,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等突发状况的韧性。

二、宁波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清单

法律分析:

明确十四五期间,宁波要精品建设重点板块以及南北两翼重点培育的功能区块。

另外,还确定十四五期间要续建、新建以及要谋划的轨交、城际、高架、过江通道等重大项目。

还包括未来社区建设、旧改等城市有机更新目标等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宁波规划新一轮总体规划

法律分析:

从新征程导航、新战略牵引,到新路径支撑、新机制保障;

从建设世界一流强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城市能级和竞争力,到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从加快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到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为宁波未来五年甚至更长时间发展勾勒出宏伟的高质量发展“蓝图”。

宁波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下一步,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健全一个“体系”、落实一张“清单”、实施好四个“重大”、抓计划落实过程反馈,确保美好蓝图转化为发展实效、企业实感、群众实惠。

法律依据:

《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从新征程导航、新战略牵引,到新路径支撑、新机制保障;

从建设世界一流强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城市能级和竞争力,到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从加快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到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为宁波未来五年甚至更长时间发展勾勒出宏伟的高质量发展“蓝图”。

宁波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下一步,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健全一个“体系”、落实一张“清单”、实施好四个“重大”、抓计划落实过程反馈,确保美好蓝图转化为发展实效、企业实感、群众实惠。

四、宁波鄞州区未来3年规划

法律分析:

以“一核四城”作为承载鄞州城市经济发展的主载体。

其中“一核”,是要进一步集聚城市品质服务、创新经济发展、高端功能平台等都市核心功能,持续做大经济总量、提高发展质量、扩大全局分量,全方位提升都市区核心能级;

“四城”,是要迭代升级东部新城、南部新城,加快建设钱湖高科新城,谋划启动滨海蓝湾新城建设,吸纳高端资源要素、错位联动发展,凝聚“鄞州之芯”,当好引领宁波“拥江揽湖滨海”战略的主导极、展示宁波都市圈品质的主窗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第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

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二十三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的发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

第二十四条 新建铁路编组站、铁路货运干线、过境公路、机场和重要军事设施等应当避开市区。

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设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五、宁波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

法律分析:

明确十四五期间,宁波要精品建设重点板块以及南北两翼重点培育的功能区块。

另外,还确定十四五期间要续建、新建以及要谋划的轨交、城际、高架、过江通道等重大项目。

还包括未来社区建设、旧改等城市有机更新目标等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六、宁波规划2021新一轮总体规划

法律分析:

1、科技创新:

打造一城三高地2、现代产业:

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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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宁波五年内的拆迁规划区,宁波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

内容审核:冯振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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