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苑街道个人出租房屋税收代征点的问题,主要涉及到个人房屋出租时的相关税收规定。以下是针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个人房屋出租的税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房屋出租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这意味着,房东需要根据租金收入来计算并缴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则依据该法第三条,为百分之二十。
二、税收代征点的理解
税收代征点通常指的是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而委托某些单位或个人代为征收税款的地方。在个人房屋出租的情境下,税收代征点可能是指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等地方,这些地方可能会提供代开发票、代缴税款等服务。
三、北苑街道个人出租房屋税收代征点的具体情况
由于税收代征点的设置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关于北苑街道个人出租房屋税收代征点的具体情况,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街道办事处。他们可以提供最准确、最新的信息,并帮助你了解具体的缴税流程和服务。
综上所述,个人在北苑街道出租房屋时,需要依据相关税收规定缴纳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至于税收代征点的具体情况,则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发票税点包括:
1、房产税:
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
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
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5、印花税:
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主观:
个人出租房屋 ,应携带 房屋所有权证 、 国有土地使用证 和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 缴纳房产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
一、房屋出租需要交哪些税?
私人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申报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二、申报手续
出租人应于出租之日起三十天内将房产座落栋(层、套、商)数、面积、租金收入等情况连同有关资料(包括产权身份证、产权证明、房屋租凭合同)。
据实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指定的代征点申报登记,并领取《个人房产租凭纳税申报登记簿》,发行纲税义务。
三、报停手续
出租人应于停租之日起三十天内将停租房产的座落栋(层、套、商)数等情况连同房管部门开出的证明向税务机关(或代征部门)申报,填写《房屋租凭报停审批表》,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准予报停。
未按规定报停的,视同出租。
四、法律责任
(一)出租人必须按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2001年4月30日前的,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后的,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收政策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可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出租人故意隐匿房产和租金收入不报或申报不实的,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一律以偷税论处,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的,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能不提代担保的,税务机关可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出租人应自觉、自动申报纳税。
同时,税务机关欢迎广大市民对从简行为进行举报,税务机关负责对举报者保密,对举报有功者,税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发票税点包括:
1、房产税:
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
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
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5、印花税:
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发票税点包括:
1、房产税:
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
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
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5、印花税:
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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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北苑街道拆迁,房屋租金代征税点 法律问题
内容审核:陈福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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