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公积金的使用可以说是减轻不少小伙伴贷款买房的压力,但是住房公积金能够使用的对象一般是在职职工,而且在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应担保。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办理网点1、花园街营业部服务点:可受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2、政务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3、东区铁路分中心服务点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公积金个人办卡申请、提前还款、业务咨询;与工行城建支行、建行三孝口支行、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4、经开区管委会服务点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5、建行三孝口支行服务点可受理与建行三孝口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6、徽行长江路支行服务点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限转账方式为个人住房公积金卡);与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首付款缴存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徽商银行专户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前还款、业务咨询7、肥东县管理部可受理肥东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8、肥西县管理部可受理肥西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9、长丰县管理部可受理长丰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10、庐江县管理部可受理庐江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法律主观:
合肥 公积金 管理中心[1]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中心本部设办公室、归集处、房贷处、计财处、信息处、 法规 监督处[2]资金管理处、业务服务处和监察室等九个处室;
下设铁路分中心、巢湖分中心和肥东县管理部、肥西县管理部、长丰县管理部、庐江县管理部。
我市 住房公积金 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行、银行专户存储、财政部门监督”的原则。
法律分析:
肥东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0-11: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主观:
在 安徽 省地去办理 公积金提取 手续的时候,当事人需要在正常工作日期间,上午9:00到下午5:00向当地的经办机构提交办理,申请的人员准备好本人的 身份证 等相关的材料。
关于安徽省 公积金 提取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安徽省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安徽省 公积金贷款 材料 1.身份证—主贷人;
2.配偶提取-- 结婚证 ;
3.共有人提取—不动产权证(共有人);
4.组合 贷款 ——商贷 借款合同 ;
5.组合贷款—商贷部分还贷证明;
6.申请人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三、安徽省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安徽省公积金提取需要在正常工作期间到当地的经办机构提交办理申请的时候,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还有配偶的相关材料提交办理,申请的时候不需要提供费用。
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主观:
合肥 公积金 管理中心[1]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中心本部设办公室、归集处、房贷处、计财处、信息处、 法规 监督处[2]资金管理处、业务服务处和监察室等九个处室;
下设铁路分中心、巢湖分中心和肥东县管理部、肥西县管理部、长丰县管理部、庐江县管理部。
我市 住房公积金 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行、银行专户存储、财政部门监督”的原则。
律师分析:
肥东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0-11: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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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肥西县街道拆迁办,肥西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内容审核:尹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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