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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街道拆迁安置,滕州2023年拆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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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街道拆迁安置,滕州2023年拆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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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街道拆迁安置,滕州2023年拆迁计划

一、滕州2023年拆迁计划

一、滕州市2022年哪些村将拆迁?

滕州市2022年5个街道(镇)18个村(居)将拆迁,拆迁村名单如下:

1、北辛街道:后屯居、黄安居、前十里铺居、北刘居、沈庄居、孙庄居、周庄居、侉庄居、西七里沟居

(1)拟定了《北辛街道后屯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后屯居土地,位于后屯居,总面积公顷。

(2)拟定了《北辛街道后屯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后屯居土地,位于大同路以东,红荷路以北,总面积公顷。

(3)拟定了《北辛街道黄安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黄安居土地,位于大同北路以东,规划峙玉路以北,总面积公顷。

(4)拟定了《北辛街道前十里铺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前十里铺居土地,位于大同北路以东,规划峙玉路以北,总面积公顷。

(5)拟定了《北辛街道北刘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北刘居土地,位于北刘居,总面积公顷。

(6)拟定了《北辛街道沈庄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沈庄居土地,位于沈庄居,总面积公顷。

(7)拟定了《北辛街道孙庄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孙庄居土地,位于孙庄居,总面积公顷。

(8)拟定了《北辛街道周庄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周庄居土地,位于周庄居,总面积公顷。

(9)拟定了《北辛街道侉庄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侉庄居土地,位于龙泉路以西、陶山路以南,总面积公顷。

(10)拟定了《北辛街道西七里沟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西七里沟居土地,位于西七里沟居,总面积公顷。

2、东沙河街道:千年庄村、东史村、东沙河村

(1)拟定了《东沙河街道千年庄村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千年庄村土地,位于规划明德路以东、平安路以南,总面积公顷。

(2)拟定了《东沙河街道千年庄村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千年庄村土地,位于规划亲民路、明德路,总面积公顷。

(3)拟定了《东沙河街道东史村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东史村土地,位于规划亲民路、明德路,总面积公顷。

(4)拟定了《东沙河街道东史村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东史村土地,位于规划明德路以东、平安路以南,总面积公顷。

(5)拟定了《东沙河街道东沙河村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东沙河村土地,位于规划亲民路、明德路,总面积公顷。

3、西岗镇:西岗一居、大王庄居、后寨居

(1)拟定了《西岗镇西岗一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西岗一居土地,位于西岗一居,总面积公顷。

(2)拟定了《西岗镇西岗一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西岗一居土地,位于西岗一居,总面积公顷。

(3)拟定了《西岗镇大王庄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大王庄居土地,位于大王庄居,总面积公顷。

(4)拟定了《西岗镇大王庄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大王庄居土地,位于大王庄居,总面积公顷。

(5)拟定了《西岗镇后寨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后寨居土地,位于后寨居,总面积公顷。

4、龙泉街道:程堂居、冯东居

(1)拟定了《龙泉街道程堂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程堂居土地,位于程堂居,总面积公顷。

(2)拟定了《龙泉街道冯东居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冯东居土地,位于冯东居,总面积公顷。

5、龙阳镇:卧龙庄村

拟定了《龙阳镇卧龙庄村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卧龙庄村土地,位于卧龙庄村,总面积公顷。

二、滕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滕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20万元公顷。

二、滕州今年4个拆迁区域是哪里?

法律分析:

滕州滕西涵盖开发区西、冯河、滕西和洪绪4个组团。

该区域以经济开发区西区为支撑,依托东西枣菏高速、南北京沪铁路两大交通廊道的交通区位优势,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做实产业基础;

重点发展新型复合材料、锂电新能源、不锈钢智能制造等,培育新兴产业集群,配套部分居住功能,强化产城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三、滕州今年4个拆迁区域是哪里

法律分析:

1、北辛辖区:

滕州两个棚改项目正式立项,分别是北辛街道杏东区域棚改项目和北辛街道周庄区域棚改项目,两个项目将分别由滕州市嘉誉置业有限公司和滕州市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具体实施。

2、荆河街道:

荆河街道柳楼居区域棚改项目建设地点为学院路北侧,北辛路南侧,振兴路西侧。

拆迁户数585户居民,项目建设期3年,起止年限为2021年至2024年。

3、龙泉街道:

龙泉街道冯东、冯西居区域棚改项目建设地点为荆泉路西侧,永昌路北侧。

拆迁户数800户居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滕州市洪绪镇搬迁规划

法律分析:

2020年12月31日,滕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在市政务中心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20年全市经济工作,研究部署了2021年经济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在西部,要做好“阔”的文章,以振兴路全线贯通为契机,压茬推进南延工程,把洪绪镇纳入西部城区,打通秀美荆河中下游道路, 抓好西部城区新业态布局和传统产业升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五、滕州滕西第二批规划

法律分析:

滕州滕西涵盖开发区西、冯河、滕西和洪绪4个组团。

该区域以经济开发区西区为支撑,依托东西枣菏高速、南北京沪铁路两大交通廊道的交通区位优势,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做实产业基础;

重点发展新型复合材料、锂电新能源、不锈钢智能制造等,培育新兴产业集群,配套部分居住功能,强化产城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六、滕州2022年拆迁计划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1、北辛辖区:

滕州两个棚改项目正式立项,分别是北辛街道杏东区域棚改项目和北辛街道周庄区域棚改项目,两个项目将分别由滕州市嘉誉置业有限公司和滕州市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具体实施。

2、荆河街道:

荆河街道柳楼居区域棚改项目建设地点为学院路北侧,北辛路南侧,振兴路西侧。

拆迁户数585户居民,项目建设期3年,起止年限为2021年至2024年。

3、龙泉街道:

龙泉街道冯东、冯西居区域棚改项目建设地点为荆泉路西侧,永昌路北侧。

拆迁户数800户居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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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大王街道拆迁安置,滕州滕西第二批规划

内容审核:付红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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