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养殖场拆迁、房地产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法律分析:根据市政府2013年批复的《天津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静海区与中心城区之间规划有市域轨道Z1线。该线在静海区范围内经过子牙产业园、静海新城和团泊西区等地区,向北经天津南站至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该线需纳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才能实施。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做好实施阶段的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根据市政府2013年批复的《天津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静海区与中心城区之间规划有市域轨道Z1线。
该线在静海区范围内经过子牙产业园、静海新城和团泊西区等地区,向北经天津南站至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
该线需纳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才能实施。
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做好实施阶段的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律师分析:
根据市政府2013年批复的《天津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静海区与中心城区之间规划有市域轨道Z1线。
该线在静海区范围内经过子牙产业园、静海新城和团泊西区等地区,向北经天津南站至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
该线需纳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才能实施。
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做好实施阶段的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团泊利好不断 静海湾相关规划释放:
静海湾健康智慧小镇北邻独流减河保护区,东临团泊湖,总占地2611亩,位于目前整个团泊新城西区的东部地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根据市政府2013年批复的《天津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静海区与中心城区之间规划有市域轨道Z1线。
该线在静海区范围内经过子牙产业园、静海新城和团泊西区等地区,向北经天津南站至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
该线需纳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才能实施。
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做好实施阶段的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团泊利好不断 静海湾相关规划释放:
静海湾健康智慧小镇北邻独流减河保护区,东临团泊湖,总占地2611亩,位于目前整个团泊新城西区的东部地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1、天津西区拆迁规划最新消息
2、天津西区拆迁规划公示
3、天津西区拆迁规划图
4、2021天津河西区拆迁
5、2019天津河西区拆哪
6、天津河西区拆迁补偿标准
7、天津西站附近拆迁
8、天津河西区2020年动迁规划
9、天津西青区拆迁
10、天津西沽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津西区拆迁规划,团泊东区地铁规划进展情况”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天津西区拆迁规划,团泊东区地铁规划进展情况 法律问题
内容审核:铁慧芳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