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东站1138户拆迁涉及李东内村和东红寺村。根据2022年固东市建设局官网发布的通告可知,固安东站1138户拆迁涉及李东内村和东红寺村,截至2022年8月16日,村庄已搬迁完毕。
规划高铁新区5.92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市政交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和智慧城市工程六部分。
(1)市政交通工程。建设道路工程42.937km(包含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道路面积121.19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交通工程、道路照明、慢行交通。
(2)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锅炉房1座;通信管道总长度约43775m;环卫垃圾转运站1座、环卫所1座,公厕6座;引清河干渠防洪堤4800m;一级消防站1座(占地面积约4100m2)。
(3)绿化景观工程。建设航空主题公园、创智公园、运动公园三座主题公园以及社区公园和街头绿地,共计1007300m2。
(4)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建设综合交通枢纽1座,建筑面积46000m2,建设国际医院(300床)建筑面积37000m2,创业大厦建筑面积43860m2。
(5)拆迁安置房工程。涉及1138户村民的拆迁,配套建设安置房259560m2。
(6)智慧城市工程。包含网络基础设施、云计算中心搭建、智慧交通系统、智慧能源系统、智慧政务系统、智慧环保系统、智慧城管系统、智慧安全系统和智慧医疗系统。
法律依据: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条 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建设物资、设备的采购,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第九条 从事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铁路工程建设活动。
第十条 铁路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制作检查记录留存备查。
第十一条 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负责,监理单位依法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高速铁路和地质构造复杂的铁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制度。
第十二条 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法律分析:
杨庙乡刘魏湖村邢庄、赵湖村东邢、田湖村田湖,石湖乡康湖村汪庄南、后马村门西,刘集镇南邹村后丁、黄庄、刘圩村陈湖、谢庄、新圩村土楼组南、张蔡村西蔡组。
拆旧地块占地总面积37.378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建设规模为37.3784公顷。
复垦后新增耕地34.751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34.7510公顷),新增耕地率为92.97%。
涉及拆迁农户239户,拆迁人口998人;拆迁建筑面积24799.6m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法律分析:
拆旧地块涉及3个乡镇13个行政村,17个村民组,农村建新7个地块,土地面积7.0953公顷,其中耕地6.7871公顷,林地0.0000公顷,其他农用地0.3082公顷;
城镇建新6个地块,土地面积为31.2412公顷,其中耕地26.8762公顷,林地1.6528公顷,其他农用地2.7122公顷。
建新地块用途拟用于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非农产业发展用地。
法律依据:
《固镇县2021年第三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公示》 第三条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区由拆旧区和建新区组成。
(一)拆旧区
拆旧地块涉及3个乡镇13个行政村,17个村民组,涉及l50G007056、l50G069057、l50G071056、l50G069056、l50G068056、l50G067057、l50G068057、l50G063053、l50G063055、I50G062054、l50G063054 十一个图幅,分别为王庄镇西南村陶湖组、王庄镇丁陶刘村丁家组、王庄镇大蒋村付家组、王庄镇双李村杨庙组、王庄镇陈渡村钱吴组、王庄镇陈渡村高家庙组、王庄镇新河村北王组、王庄镇新河村贾家组、刘集镇田圩村塘东组、刘集镇新圩村土楼组东、仲兴乡后楼村黄庄、仲兴乡后楼村殷庄、仲兴乡孟庙村余厂组、仲兴乡棠棣村棠棣组、仲兴乡丁圩村陈巷组、仲兴乡丁圩村清集、仲兴乡土楼村土楼组。
拆旧地块占地总面积42.3236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建设规模为42.3236公顷。
复垦后新增耕地39.609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39.6099公顷),新增耕地率为93.59%。
涉及拆迁农户175户,拆迁人口775人;
拆迁建筑面积15632m2。
(二)建新区
该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分别位于我县杨庙乡杨庙居委会、乔店村,新马桥镇李韦村,连城镇孟城村、杨庄居委会、马铺居委会,石湖乡石湖居委会,濠城镇垓下居委会,王庄镇镇南居委会、镇北居委会,仲兴乡仲兴居委会境内,共13个地块,土地面积38.3365公顷,其中耕地33.6633公顷,林地1.6528公顷,其他农用地3.0204公顷;
农村建新7个地块,土地面积7.0953公顷,其中耕地6.7871公顷,林地0.0000公顷,其他农用地0.3082公顷;
城镇建新6个地块,土地面积为31.2412公顷,其中耕地26.8762公顷,林地1.6528公顷,其他农用地2.7122公顷。
建新地块用途拟用于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非农产业发展用地。
法律分析: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新农村建设项目,位于固安县城西,廊涿公路两侧。
涉及固安县宫村镇宫一村、宫二村、宫三村、宫西村、太平庄、北芦庄共六个村街的建设。
项目开发本着“整体规划、分期建设”原则,拆迁建设分三期进行。
一期项目计划于2019年至2021年完成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
二期项目计划于2021年至2024年完成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
三期项目计划于2024年至2026年完成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四至范围为:
东至工业规划片区东边界,南至宫南路,西至西宫村村地,北至宫北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
杨庙乡刘魏湖村邢庄、赵湖村东邢、田湖村田湖,石湖乡康湖村汪庄南、后马村门西,刘集镇南邹村后丁、黄庄、刘圩村陈湖、谢庄、新圩村土楼组南、张蔡村西蔡组。
拆旧地块占地总面积37.378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建设规模为37.3784公顷。
复垦后新增耕地34.751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34.7510公顷),新增耕地率为92.97%。
涉及拆迁农户239户,拆迁人口998人;拆迁建筑面积24799.6m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法律分析:
改造范围及标准:
烟库片区:位于固镇县城关镇五小周边,谷阳路北侧、迎宾大道南侧、东风路东侧、烟库巷西侧,改造片区约115亩。
建筑面积约9.2万平方米(容积率按照1.2计算),多数以低层为主,改造内容以完善类改造头振亚华门片区地块一:位于振亚华门小区西,南至浍河路,北至谷阳路,东至白马商城,西至黄园路,总占地76亩,建筑面积约6.1万平方米(容积率按照1.2计算),多数以低层为主,改造内容以提升类改造为主振亚华门片区地块二(含农工巷、体育巷改造):位于县委大院东侧,南至浍河路北至谷阳路,东至黄园路,西至县委大院(以红线为准),总占地约30亩,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容积率按照1.3计算),多数以低层为主,改造内容以完善类改造为主谷阳花园片区:南至谷阳路,北至迎宾大道,东至黄桥路西至黄园路,总占地79亩,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容积率按照1.2计算),多数以低层为主,改造内容以完善类改造为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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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高铁新区东站拆迁,固镇县2021年哪几个地方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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