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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违建房屋是否听证,违法建筑强拆是否需要听证?

闫会东律师

闫会东律师

创始合伙人 督导律师 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企业征迁业务 公房私房征迁业务 公司日常法律服务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政府法制研究会会员,北京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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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违建房屋是否听证,违法建筑强拆是否需要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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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违建房屋是否听证,违法建筑强拆是否需要听证?

一、违法建筑强拆是否需要听证?

违法建筑强拆一般不需要听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需要遵守一系列程序,如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等。然而,这些程序中并没有明确提到需要举行听证会。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违法建筑强拆不需要听证,但当事人在面临强制拆除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并考虑当事人的意见。此外,如果当事人对强制拆除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违法建筑强拆不需要听证,但当事人仍有一定的权利保障和救济途径。在具体操作中,行政机关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二、行政机关强制拆除需要听证吗

法律分析:

否。

对于违法建筑需要强制拆除的,只有在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复议,又不诉讼,且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以强制拆除。

换句话说,一旦当事人提起了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在诉讼或者复议期间,行政机关不得拆除违建

《中华人民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三、违法建筑强拆必须有听证吗

违法建筑强拆不一定需要听证,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听证并不是必经的程序。

听证是由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人在作出决定之前提出的,不提出的不影响强制的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一、违建当事人权益不受到法律保护吗

被行政机关认定为违法的建筑物,在强制拆迁之前应该履行法定的程序,否则行政机关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权利人能获得相应的国家赔偿。

(1)书面通知当事人

行政机关在作出拆迁建筑物的行政行为之前应该到现场作做实地调查,制作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当事人,因此,行政机关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便作出的行政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和复议。

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会接到行政机关所做的决定书,被告知拆迁建筑物的决定及相应的理由。

如果当事人对拆迁决定存在着疑问,行政机关应该作出相应的解释。

当事人在不服行政处罚的时,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组织听证会,行政机关应免费为当事人举办,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2)给当事人提起复议及诉讼的时间

如果不知道或错过了要求举办听证会的时间,也没关系。

当事人可以在接到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换而言之,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后还不能直接对违法房屋进行强拆,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间内提起复议及诉讼,时间过后,法定机关才可以在当事人没有将房屋拆除的时候,强制拆除房屋。

(3)拆迁前十日受到最终通知

若在法定的期限内不拆除,也没提起复议或诉讼,则在强制拆除房屋之前,当事人还会接到行政机关要求在10天拆迁的通知,告知强拆的最终日期,仍不拆除的情况下房屋才会被强拆。

因此,当事人如果在规定日期之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则不会被强制拆除。

行政机关的拆迁手段若采取损害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措施,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保护权利。

四、我国违建强拆让听证怎么办

我国违建强拆让听证是合法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第一步是立案,立案就是对住执法部门发现或者接到投诉等事实或者是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者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在这一环节中,被拆迁人要注意有哪些行政机关有权查处违章建筑。

1.规划局或者是规划委员会。

这是法定部门,城市中的违法建筑都有他们来管。

2.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是大家口中常说的城管。

城管只有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之后才有权利查处城市的违章建筑。

3.是乡镇人民政府,他们负责查处乡村区域规划法为例的违章建筑。

除了上述部门,其他行政机关都没有权力查处违章建筑。

第二步是在调查程序中,我们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调查人员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3、接受询问和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第三步是决定程序

决定程序的第一步是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要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一、违建遭强拆怎么维权

被认定违建遭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需要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于行政复议的结果仍旧不满意的,才会向请求司法协助。

首先应当知道强制拆迁是否是合法的,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对于有合法手续的强制拆迁,但是人就应当自己疏忽了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强拆方属于非法的,那么,当事人首先应当冷静,积极收集证据,到公安局报案。

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警求助,同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在被侵害之后可以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五、行政诉讼期间违建会强拆吗

法律分析:

否。

对于违法建筑需要强制拆除的,只有在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复议,又不诉讼,且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以强制拆除。

换句话说,一旦当事人提起了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在诉讼或者复议期间,行政机关不得拆除违建

《中华人民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六、责令拆除违法建筑需要听证吗

一、强制拆除需要听证吗?

强制拆除不一定需要听证,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听证并不是必经的程序。

听证是由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人在作出决定之前提出的,不提出的不影响强制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违建当事人权益不受到法律保护吗

被行政机关认定为违法的建筑物,在强制拆迁之前应该履行法定的程序,否则行政机关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权利人能获得相应的国家赔偿。

(1)书面通知当事人

行政机关在作出拆迁建筑物的行政行为之前应该到现场作做实地调查,制作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当事人,因此,行政机关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便作出的行政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和复议。

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会接到行政机关所做的决定书,被告知拆迁建筑物的决定及相应的理由。

如果当事人对拆迁决定存在着疑问,行政机关应该作出相应的解释。

当事人在不服行政处罚的时,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组织听证会,行政机关应免费为当事人举办,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2)给当事人提起复议及诉讼的时间

如果不知道或错过了要求举办听证会的时间,也没关系。

当事人可以在接到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换而言之,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后还不能直接对违法房屋进行强拆,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间内提起复议及诉讼,时间过后,法定机关才可以在当事人没有将房屋拆除的时候,强制拆除房屋。

(3)拆迁前十日受到最终通知

若在法定的期限内不拆除,也没提起复议或诉讼,则在强制拆除房屋之前,当事人还会接到行政机关要求在10天拆迁的通知,告知强拆的最终日期,仍不拆除的情况下房屋才会被强拆。

因此,当事人如果在规定日期之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则不会被强制拆除。

行政机关的拆迁手段若采取损害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措施,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保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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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建强拆房屋要经过什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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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强拆违建房屋是否听证,行政诉讼期间违建会强拆吗

内容审核:闫会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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