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华律网、百度网特邀律师,在《法制与生活杂志》发表有文章,在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进行时”进行普法活动时现场采访报道。
修路占地,以租代征不合法
法律分析:
国家修路征用农村土地依法给予补偿的,该行为就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不合法。
“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现实中政府“以租代征”的行为常见于征地拆迁中,有的是通过“租用”土地直接进行商业开发建设,给被征收人的补偿特别少,这显然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利益。
土地被“以租代征”不仅侵害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财产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等,更为严重的是会大幅度地损害被征收人的补偿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不可以,是不合法以租代征土地不合法。
以租代征将征地补偿款包装成土地租金、是对合理拆迁补偿的逃避,其不具备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征收集体土地手续,行为属于违法。
不管修路主体是谁,其是否为了公共利益,是否与集体组织成员进行有效沟通、协商并签订协议,是否支付失地农民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等一系列补偿费用,是衡量合法、违法的一个方面。
一、非法买卖土地立案标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6、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政府征地程序1、征地的批准程序,逐级上报批准;2、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征地范围、期限等;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土地交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法律分析:
国家修路征用农村土地依法给予补偿的,该行为就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以租代征修建公路合法。
以租代征的危害如下:
1、由于非农业建设对土地具有一定的破坏作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土地的质量和肥力,农民在租用结束后,若决定重新耕种,则需要经历长时间的休耕来恢复土地营养;
2、老百姓同意“以租代征”,很大程度是由被租金迷惑双眼,认为租出去的收益更高,殊不知目前由于国家鼓励农民耕地,不仅取消了各种税种,发放耕地补助,其加上农民耕种庄稼的收成远大于土地出租的租金。
且当农民休耕时,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进行土地修复,其资金往往都是农民自己承担;
3、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规定可知,我国禁止农村土地“以租代征”,因此双方的承包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在双方就该事项发生纠纷时,村集体基本不会帮助农民进行确权,农民维权极其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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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407弄拆迁计划,修路租用土地合法吗
内容审核:崔庆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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