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7年以上的征地拆迁业务从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太残暴了!”广东,一女子给7岁儿子洗澡时,突然发现孩子身上,竟有20个小血窟窿,女子赶忙查看校服,发现校服上也有不少血渍!在女子追问下,孩子才说出真相,这些血窟窿,竟都是同学用铅笔戳的,而且入肉很深! (来源:光明网)
2021年4月2日这天晚上,忙碌了一天的陈女士,准备给儿子吕小川洗个热水澡,她让吕小川脱掉衣服去洗浴室等她。
可就在陈女士准备给吕小川洗澡时,突然发现,儿子背上分布着不少血点!陈女士连忙拉近儿子查看,这才看清楚,儿子背上竟是小血窟窿!
陈女士心一下揪了起来,心里既愤怒又心疼,她立即质问儿子:“怎么回事?你身上的这些血点都是怎么回事?疼不疼?”
吕小川一听妈妈询问,突然“哇”的哭了起来,边抽泣边说道:“妈妈…被铅笔戳的…我疼…”
陈女士见儿子哭了起来,顿时心如刀割,立即拿来衣服给儿子穿上,准备送儿子去医院检查!令陈女士更加愤怒的是,她拿着儿子校服一看,竟发现上面有不少血迹!
陈女士马不停蹄的将儿子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后才发现,吕小川身上竟被铅笔戳了20多个小窟窿。
医生一边涂药,一边埋怨陈女士:“你们这些做父母的,是怎么看的孩子?”
令医生没想到的是,孩子的右眼上方,竟也有一个小窟窿,而这个小窟窿距离感眼睛也就几厘米的距离!
由于是铅笔戳的小窟窿,有些小窟窿比较好清理,而有些小洞,铅笔芯断在里面,医生不得不用小镊子掏出来,而吕小川则疼得哇哇直叫!
听着儿子的哭喊,陈女士当即给小川班主任打电话质问怎么回事!在陈女士的一再追问下,班主任说出了经过。
原来,小川所在的一年级班级,有一个叫林强的学生。林强身材肥硕,是班级里的小霸王,经常欺负班里其他学生,许多学生家长也多次向学校投诉,这个林强欺负他们的孩子。
当天下午,小川下课后去学校一个饮水池旁边洗手,岂料,小川前脚出教室门,林强后脚就跟了出去!
老师觉得奇怪,过了一会,一个学生突然跑进教室报告老师,说小川和林强在打架。
等老师赶到现场,现场的一幕令老师背脊发凉,只见林强将小川骑在身下,竟用铅笔不断的戳他的背,老师连忙拉开了2人!
在陈女士的追问下,小川才说出真相。原来,小川和林强在上课期间发生了口角,下课后林强便想“教训”小川一番,于是两人就在水池旁打了起来。
陈女士又气又怒,即便是小孩子打闹,这个林强下这么狠的手,实在是不像一个7、8岁孩子能干出来的事!
陈女士要求学校和林强家长道歉并赔偿孩子医药费,而且陈女士和其他学生家长要求学校将林强调换班级或学校。
岂料,陈女士的要求传达给林强家长和学校后,几个星期过去了,两方竟都没有任何回应。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林强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依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过,林强是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没有达到负刑事责任年龄,那么将不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小小年纪便如此凶悍,即便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应当到特殊机构进行矫治教育。
2、林强的父母是否应为此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虽然林强是没有民事行为的未成年人,无法承担赔偿责任,但作为他监护人的父母,没有教育好孩子,未能履行好监护职责,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学校在整个事件中是否有责任?
根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6条规定: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防止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行为。
小川作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在学校进行学习期间,学校有义务保证他的安全,虽然小川受伤是林强造成的,但学校在其中也存在管理失责的问题。
因此,小川的父母可以要求学校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要求适当的赔偿。
在媒体的曝光下,林强的父母和学校主动联系了小川父母,对此事私下进行了处理,三方也达成谅解。
所谓“3岁看大7岁看老”,对于孩子有暴力倾向的,父母从小就要进行干预和教育,否则长大成人后,极有可能成为社会的毒瘤。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小孩子在学校被同学弄伤,由对方监护人承担责任。
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小孩在学校打架谁负责小孩在学校打架谁负责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是因为学校的过错给孩子造成了伤害,那么学校是肯定要负责的;
2、如果是因为学校里的第三人给孩子造成的伤害,学校也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 也还是要对孩子负责,同时第三人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孩在学校玩耍导致同学受伤的处理办法为:
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学校有责任的,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孩子在学校被老师用戒尺打了,身上打了一大块淤青,现在过去很久了,还可以去告老师吗?
老师打学生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责令老师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并处理。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小孩在学校被同学弄伤了怎么处理1、小孩子在学校被同学弄伤,由对方监护人承担责任。
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小孩在学校打架谁负责小孩在学校打架谁负责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是因为学校的过错给孩子造成了伤害,那么学校是肯定要负责的;
2、如果是因为学校里的第三人给孩子造成的伤害,学校也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 也还是要对孩子负责,同时第三人要进行赔偿。
小孩子在学校被同学弄伤,由对方监护人承担责任。
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小孩在学校打架谁负责小孩在学校打架谁负责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是因为学校的过错给孩子造成了伤害,那么学校是肯定要负责的;
2、如果是因为学校里的第三人给孩子造成的伤害,学校也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 也还是要对孩子负责,同时第三人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在幼儿园受伤的赔偿标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赔偿义务人需向被侵权人进行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我的孩子在幼儿园花了500元和孩子玩鼻骨受伤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私了一般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费用的多少,需要根据孩子受伤程度、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孩子在幼儿园被老师不小心用开水烫伤了。
开水直接洒在头上,现在还在医院,这是幼儿园预付的费用。
我想知道赔偿的问题和金额。
幼儿园孩子烫伤的,由幼儿园赔偿孩子的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孩子家长的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孩子家长可以与幼儿园先进行协商,确定具体赔偿数额,协商不成的,起诉幼儿园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小学四年级的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故意划伤,缝了8针,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
现在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包括后期可能需要的美容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用,合理吗?
您好!那您孩子医药费花了多少钱?伤得重吗?如果伤得重的话,那就可以考虑做了伤残鉴定以后再来索赔,不能协商就可以起诉,如果伤得不重的话,那就建议你们协商解决,最好不要打官司。
你好,学生们在学校打扫卫生,手臂骨折,这样的医院费用应该由谁负责。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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