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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已经征迁完毕,蓄势待发。火车站南广场规划范围为:柳泉路以东,东四路向东扩展400米以西,杏园路以南,昌国路以北,占地面积约4.6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安置小区、南站房、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东部公交枢纽、还迁商业综合体、市政道路及猪龙河改造等10个改造建设项目,拆迁、建设总投资117.8亿元。该项目计划于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律师分析:
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已经征迁完毕,蓄势待发。
火车站南广场规划范围为:
柳泉路以东,东四路向东扩展400米以西,杏园路以南,昌国路以北,占地面积约4.6平方公里。
主要包括安置小区、南站房、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东部公交枢纽、还迁商业综合体、市政道路及猪龙河改造等10个改造建设项目,拆迁、建设总投资117.8亿元。
该项目计划于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已经征迁完毕,蓄势待发。
火车站南广场规划范围为:
柳泉路以东,东四路向东扩展400米以西,杏园路以南,昌国路以北,占地面积约4.6平方公里。
主要包括安置小区、南站房、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东部公交枢纽、还迁商业综合体、市政道路及猪龙河改造等10个改造建设项目,拆迁、建设总投资117.8亿元。
该项目计划于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淄博火车站北广场拆迁范围包含了:
北至新村路,南至胶济铁路线,西至金晶大道以及东部城区的大片区域规划。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淄博火车站北广场拆迁范围包含了:
北至新村路,南至胶济铁路线,西至金晶大道以及东部城区的大片区域规划。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律师分析:
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已经征迁完毕,蓄势待发。
火车站南广场规划范围为:
柳泉路以东,东四路向东扩展400米以西,杏园路以南,昌国路以北,占地面积约4.6平方公里。
主要包括安置小区、南站房、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东部公交枢纽、还迁商业综合体、市政道路及猪龙河改造等10个改造建设项目,拆迁、建设总投资117.8亿元。
该项目计划于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临淄区关于拆迁赔偿的规定
2、临淄拆迁补偿标准
3、临淄区关于拆迁赔偿政策
4、临淄拆迁计划
5、临淄区拆迁办
6、2021年淄博临淄规划拆迁
7、临淄区有要拆迁的地方吗
8、临淄区征地公告
9、2020年临淄搬迁
10、临淄搬迁撤并村庄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临淄区关于拆迁赔偿,临淄区火车站拆迁范围”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临淄区关于拆迁赔偿,淄博火车站北广场拆迁范围
内容审核:李佳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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