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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政府拆迁补偿标准,无生活自理能力老人摔伤,因治疗延误死亡,养老院要担责?

尹浩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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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尹浩腾律师专注于征地拆迁领域,涉及类型广泛,主要包括: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群体性拆迁、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腾退、厂房、企业拆迁、养殖场搬迁、厂房企业的提升改造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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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政府拆迁补偿标准,无生活自理能力老人摔伤,因治疗延误死亡,养老院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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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政府拆迁补偿标准,无生活自理能力老人摔伤,因治疗延误死亡,养老院要担责?

一、无生活自理能力老人摔伤,因治疗延误死亡,养老院要担责?

案例2:

图片来自百家号

图片来自百家号

■案情简介

原告何某代表母亲周某某与被告××养老院签订《重庆市渝中区××养老院养老服务合同》,就周某某的居住、生活照料、膳食等养老服务达成约定,并根据周某某的身体状况确定其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原告何某为监护人。该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止。2017年11月26日凌晨3时30分许,周某某在××养老院205房间摔倒,××养老院护工用消毒药水及消炎粉对周某某左眼角及左手的外伤进行了处理。11月30日××养老院张姓工作人员告知何某,老人摔伤,让原告来养老院看一下。原告立即就赶去养老院,查看周某某左手及左额部伤口已经包扎,周某某按着左肋部说有点疼痛。护工说“周某某经常喊这里疼那里疼”,当天何某就回家了。此后几天何某经常到养老院看望周某某。2017年12月13日,养老院护工电话通知何某,称周某某看起来不太对劲了,睡觉都张着嘴呼吸。何某赶至养老院,观察周某某后呼叫120急救车将周某某送至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

12月17日19时许,周某某被宣布临床死亡。死亡原因:呼吸、循环衰竭。

■家属诉求

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周某某抢救、住院产生的医疗费10667.54元;2.判令被告按50%的过错责任向原告支付死亡赔偿金74024.9元;3.判令被告按50%的过错责任向原告支付丧葬费16846.5元。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本案中,被告××养老院作为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在为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周某某老人提供养老服务过程中,理应充分考虑到周某某的年龄、身体状况、行动能力等因素并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养老院在周某某于2017年11月26日凌晨摔伤后没有对周某某进行全面、认真、仔细的检查,也没有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或其他家属,告知周某某摔伤的情况并及时送医,以致周某某的真实伤情未能得以及时发现和救治,并由此造成治疗延误,最终导致周某某死亡的后果。故本院认定被告××养老院在此过程中存在过错。依据前述法律之规定,被告××养老院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院根据现有证据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为由被告××养老院承担30%的责任。

判决如下:一、被告重庆市渝中区××养老院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原告57716.66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律师说法

1、本案中,老人11月26日摔伤,养老院的工作人员简单处理后,11月30日才通知家属,并且养老院的护工说“经常喊这里疼那里疼”。因养老院的护工的行为以致老人的真实伤情未能得以及时发现和救治,误导了家属,并由此造成治疗延误,最终导致周某某死亡的后果。被告××养老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养老院与老人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护工的行为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在发生老人摔伤等意外情况后如何处置,直接决定养老院的过错责任。及时通知和如实告知是合同的附随义务。对于护工的培训,除伤情护理外也应注重法律责任方面的培训,可以更好的规避养老院的法律风险。

3、本案中养老院每月收费2680元,院方收了一年的服务费32160元,最后一个月因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过错赔偿57716.66元。得不偿失。

二、老人在养老院摔倒了养老院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

首先要看老人与养老院是否签订了协议书以及协议书中对此有无约定。

如有约定,养老院应承担责任,具体承担责任大小和比例,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敬老院,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组织,又称养老院。

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机构主办,接收靠福利救济或低收入的老人。

中国的敬老院是在农村实行“五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

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

敬老院经常组织一些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适合老人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老人半自理在养老摔伤谁负责

法律分析:

首先要看老人与养老院是否签订了协议书以及协议书中对此有无约定。

如有约定,养老院应承担责任,具体承担责任大小和比例,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敬老院,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组织,又称养老院。

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机构主办,接收靠福利救济或低收入的老人。

中国的敬老院是在农村实行“五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

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

敬老院经常组织一些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适合老人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2023年老人半自理在养老摔伤谁负责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养老院与老人应当签订了养老合同,双方形成养老合同关系,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养老院护理不能自理的老人,应尽到谨慎照顾义务,如果是因为养老院未尽照顾义务而导致老人受伤,养老院应当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五、在养老院摔伤谁负责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养老院与老人应当签订了养老合同,双方形成养老合同关系,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养老院护理不能自理的老人,应尽到谨慎照顾义务,如果是因为养老院未尽照顾义务而导致老人受伤,养老院应当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六、老人在养老院摔伤养老院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

首先要看老人与养老院是否签订了协议书以及协议书中对此有无约定。

如有约定,养老院应承担责任,具体承担责任大小和比例,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敬老院,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组织,又称养老院。

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机构主办,接收靠福利救济或低收入的老人。

中国的敬老院是在农村实行“五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

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

敬老院经常组织一些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适合老人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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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金沙县政府拆迁补偿标准,在养老院摔伤谁负责

内容审核:尹浩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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