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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宅基地补偿,山东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

杨念平律师

杨念平律师

在明律所创始合伙人 首席督导律师 企业拆迁 群体性案件 精通违章建筑的处理

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摘要:本文介绍山东省农村宅基地补偿,山东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山东省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农村拆迁宅基地怎么补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新标准,有偿退出宅基地补偿标准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补偿,山东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补偿,山东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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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宅基地补偿,山东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

一、山东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测绘数据为基础确定,补偿包括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新标准

一、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

宅基地退出补偿是为了建立一项引力机制来合理地引导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

补偿的对象根据宅基地退出的不同情形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自愿退出宅基地到城镇买房或自愿退出宅基地住农村集体建设公寓房的农户;二是“建新拆旧”过程中,愿意使用低于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的农户。

宅基地退出补偿按补偿方式可以分为:

建设性补偿、实物补偿、货币补偿等。

建设性补偿是指以整理规划为推力,通过乡村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进行补偿;实物补偿是指通过住房安置的方式,如天津“宅基地”换房,对退出宅基地的农民进行补偿;货币补偿是指以现金的形式对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民进行补偿。

3种补偿方式可以结合使用,目的就是保证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实现。

1、宅基地宅基地是指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

其中生活附属设施包括住宅基地面积以外的厨卫、禽兽舍、厕所、工具房、庭园等农户院墙以内的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户一宅”是指农村居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

根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

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

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一、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与退出机制。

在坚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本地实际,探索级差排基、选位等宅基地有偿使用分配方式,完善宅基地分配管理机制。

积极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以农民自愿为前提,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通过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宅基地有序规范退出。

二、大连农村有退出宅基地补偿这政策?具体怎么补偿?

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在住房保障方面。

草案规定、自治区,并明确,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未来、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社保方面

三、农民永久退出土地怎么补偿

2015年时,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有偿退出方式分两种:

一是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权,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交还村社集体后,流转给大户统一经营。

这就是等于彻底放弃土地了,以后土地不会再和你有一点关系。

二是长期退出土地承包权,有的农民采用“折中”办法,不直接退地,但将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内的经营权“一次性”转让给农业大户。

这和土地流转差不多,只是一直流转到土地承包截至的年限,不用流转一年或者三年。

那么,有偿退出农民能得到多少钱目前,对于有偿退出到底给多少钱并没有一个准确的规定,不过已经有农村开始尝试了,比如四川龙门村永久退出按每亩每年1000元,补偿30年,也就是3万元/亩。

长期退出每亩每年850元,补偿14年。

也有些地区,永久退出的价格出到了5万。

不管多少钱,很多有土地的农户仍然忧心,因为虽然好像退出土地拿到了眼前的几万块的利益,但这也意味着以后将失去了土地的收入来源。

如果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这就造成了许多人对土地仍是进退两难。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土地的利益到底该归谁其实国家大力发展农业,搞土地改革,目的不是针对土地本身,而是要将没有被充分利用的土地释放出来,让土地发挥出它最大的价值。

那么,谁能承担这个职责,发挥这个作用就是新型经营主体,即合作社、农业公司、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那么,从这个角度看,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土地入股,即经营主体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与农户合作。

对经营主体来说:

一是可以降低流转土地的成本,从而节省资金,把资金用于更有效的地方;

二是将农户纳入产业,成为带动农户共同致富的典型,有利于申报补贴及成为地方政府重视的企业。

对农户来说:

加入经营主体后,享受经营主体的利益分红,也能取得长久的收益,有效解决了土地退不退出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

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

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三、山东省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

法律分析:

农村拆迁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第一,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农村拆迁宅基地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是按照农村的“一户一宅”制原则,农村家庭拥有宅基地的标准是每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之所以施行宅基地有偿退出,这也是根据当前农村发展的形式,为提高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利用率,国家出台了针对农村宅基地的一项政策。

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各地农村所执行的补偿标准和方式也并非都是一致的,因区域性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也并不统一,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上百万元不等的标准,所以说大家要参照当地的情况。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七)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

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场”。

即:

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五、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是按照农村的“一户一宅”制原则,农村家庭拥有宅基地的标准是每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之所以施行宅基地有偿退出,这也是根据当前农村发展的形式,为提高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利用率,国家出台了针对农村宅基地的一项政策。

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各地农村所执行的补偿标准和方式也并非都是一致的,因区域性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也并不统一,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上百万元不等的标准,所以说大家要参照当地的情况。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七)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

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场”。

即:

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六、有偿退出宅基地补偿标准

一、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

宅基地退出补偿是为了建立一项引力机制来合理地引导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

补偿的对象根据宅基地退出的不同情形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自愿退出宅基地到城镇买房或自愿退出宅基地住农村集体建设公寓房的农户;二是“建新拆旧”过程中,愿意使用低于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的农户。

宅基地退出补偿按补偿方式可以分为:

建设性补偿、实物补偿、货币补偿等。

建设性补偿是指以整理规划为推力,通过乡村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进行补偿;实物补偿是指通过住房安置的方式,如天津“宅基地”换房,对退出宅基地的农民进行补偿;货币补偿是指以现金的形式对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民进行补偿。

3种补偿方式可以结合使用,目的就是保证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实现。

1、宅基地宅基地是指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

其中生活附属设施包括住宅基地面积以外的厨卫、禽兽舍、厕所、工具房、庭园等农户院墙以内的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户一宅”是指农村居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

根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

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

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一、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与退出机制。

在坚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本地实际,探索级差排基、选位等宅基地有偿使用分配方式,完善宅基地分配管理机制。

积极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以农民自愿为前提,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通过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宅基地有序规范退出。

二、大连农村有退出宅基地补偿这政策?具体怎么补偿?

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在住房保障方面。

草案规定、自治区,并明确,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未来、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社保方面

三、农民永久退出土地怎么补偿

2015年时,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有偿退出方式分两种:

一是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权,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交还村社集体后,流转给大户统一经营。

这就是等于彻底放弃土地了,以后土地不会再和你有一点关系。

二是长期退出土地承包权,有的农民采用“折中”办法,不直接退地,但将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内的经营权“一次性”转让给农业大户。

这和土地流转差不多,只是一直流转到土地承包截至的年限,不用流转一年或者三年。

那么,有偿退出农民能得到多少钱目前,对于有偿退出到底给多少钱并没有一个准确的规定,不过已经有农村开始尝试了,比如四川龙门村永久退出按每亩每年1000元,补偿30年,也就是3万元/亩。

长期退出每亩每年850元,补偿14年。

也有些地区,永久退出的价格出到了5万。

不管多少钱,很多有土地的农户仍然忧心,因为虽然好像退出土地拿到了眼前的几万块的利益,但这也意味着以后将失去了土地的收入来源。

如果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这就造成了许多人对土地仍是进退两难。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土地的利益到底该归谁其实国家大力发展农业,搞土地改革,目的不是针对土地本身,而是要将没有被充分利用的土地释放出来,让土地发挥出它最大的价值。

那么,谁能承担这个职责,发挥这个作用就是新型经营主体,即合作社、农业公司、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那么,从这个角度看,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土地入股,即经营主体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与农户合作。

对经营主体来说:

一是可以降低流转土地的成本,从而节省资金,把资金用于更有效的地方;

二是将农户纳入产业,成为带动农户共同致富的典型,有利于申报补贴及成为地方政府重视的企业。

对农户来说:

加入经营主体后,享受经营主体的利益分红,也能取得长久的收益,有效解决了土地退不退出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

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

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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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山东省农村宅基地补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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