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超过3年的征地拆迁执业经验,擅长处理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于拆迁和征收性案件有全面的实操经验。
- 引 言 -
introduction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一概念。
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双方就不再是夫妻。
01
·案例简介·
张先生与妻子结婚十余年,未生育子女。三年前,二人为购买房屋办理了“假离婚”,即签署了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约定现有房屋一套归女方所有。
而后,二人想要共同出资购买一套别墅,但最终因为贷款问题未实现。后面因为各种事情耽误,二人一直未办理复婚手续,但仍以夫妻共同名义共同生活,在此期间张先生的收入全部交由妻子保管、使用。
一年前,妻子突患脑梗,自此意识不清,长期需要人照顾。妻子的弟弟将妻子接到父母家中,由父母照顾。2个月前,张先生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文书,是其妻子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张先生搬离房屋。
0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3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ctype":2,"value":"e850352ac65c1038537bb45ea0119313b07e8920","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e850352ac65c1038537bb45ea0119313b07e8920?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我国法律规定以虚假意思表示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因“假离婚”而签署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03
·法院裁判·
法院结合张先生与张太太的离婚时间、房屋购买时间、二人离婚后仍居住在同一处房屋、二人之间的银行流水以及二人在婚后一起旅行等情形,确定二人离婚的真实目的是规避国家的购房管控政策,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配的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判决确认该协议中就房屋分割的约定条款无效。
04
·华格律师建议·
有不少夫妻会因为购买房屋、规避债务等原因而办理离婚手续,“假离婚”看似能让有些家庭从中牟利,实际上却潜伏着重大危机,可能给当事者带来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伤害。
婚姻并非儿戏,非不得已的情况下,任何夫妻都尽量不要用“假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
{"ctype":2,"value":"c75c10385343fbf2b029dcbfa27eca8065388f20","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c75c10385343fbf2b029dcbfa27eca8065388f20?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所以,我们并不提倡假离婚。
借“假离婚”以获取额外的利益,不仅违反了诚信原则,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还会出现诸多麻烦。就精神角度而言,一旦假离婚,你必须做好“假戏”可能会“真做”的准备,你奔着假离婚而去,或许离婚是对方的真实想法也不得而知,时光不复,爱人将成为陌路人。从财产角度而言,若当事人没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实“假离婚”的合意时,签署的离婚协议将成为二人分割财产的依据。\n\n\n\n作者介绍
富文苗
华格律所婚姻家事部实习律师
{"ctype":2,"value":"5243fbf2b2119313b446852c77380cd791238d20","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5243fbf2b2119313b446852c77380cd791238d20?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中共党员,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主要从事民事业务,能够在客户需要法律服务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 E N D -
作者 | 富文苗
审核 | 陈 丹
图片 | 摄图网
1、《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关于系争房屋的条款,可以认定为非两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两人没有约束力。
即使《自愿离婚协议书》发生效力,在原、被告复婚后,离婚协议未履行的部分也应终止履行,在两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原告没有权利要求被告继续履行离婚协议。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3、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离婚时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股份如何分割
1、离婚时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股份的分割方式:
若该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双方不能就股份的分割达成协商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若该股份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不得分割。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分析:
买房假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妻双方为购房而选择假离婚的,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内容与真的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差别。
其实可以这样理解,就是夫妻双方为了能够多买房同时又不多交税,选择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来买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假离婚买房有法律效力,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即婚姻关系解除;
离婚后购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双方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不再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假离婚买房有法律效力,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即婚姻关系解除;
离婚后购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双方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不再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1、《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关于系争房屋的条款,可以认定为非两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两人没有约束力。
即使《自愿离婚协议书》发生效力,在原、被告复婚后,离婚协议未履行的部分也应终止履行,在两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原告没有权利要求被告继续履行离婚协议。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3、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离婚时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股份如何分割
1、离婚时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股份的分割方式:
若该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双方不能就股份的分割达成协商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若该股份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不得分割。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1、拆迁协议书中有哪些特别约定条款
2、拆迁协议有几种
3、拆迁协议书中有哪些特别约定内容
4、拆迁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5、拆迁协议叫什么名字
6、拆迁协议规定
7、拆迁协议是什么样子的
8、拆迁协议必须写的内容
9、拆迁协议的作用
10、拆迁协议的内容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协议书中有哪些特别约定?,因买房等原因而“假离婚”签署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协议书中有哪些特别约定?,假离婚买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内容审核:刘晓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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