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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 土地征收 补偿规定,南昌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邓青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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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介绍南昌县 土地征收 补偿规定,南昌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南昌市征地补偿标准,南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价格表,南昌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南昌县
南昌县 土地征收 补偿规定,南昌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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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 土地征收 补偿规定,南昌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南昌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价格表

根据《南昌市新建区关于调整新建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新府字〔2016〕16号),区片综合地价区域内长堎镇、望城镇各地类均为6.04万元亩;

南昌望城新区各地类均为5.07万元亩;

樵舍镇枫树村、枫杨村、七里岗垦殖场(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各地类均为4.1万元亩。

统一年产值区域内分四类标准执行,一类:

溪霞镇、厚田乡、流湖乡以及石埠镇、樵舍镇、乐化镇部分区域统一年产值标准2157元亩,补偿倍数为19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4.1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8万元亩;

二类:

西山镇、象山镇、金桥乡统一年产值标准2111元亩,补偿倍数为18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8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6万元亩;

三类:

石岗镇、松湖镇、联圩乡统一年产值标准为2176元亩,补偿倍数为17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7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5万元亩;

四类:

大塘坪乡、铁河乡、昌邑乡、南矶乡统一年产值标准为2100元亩,补偿倍数为17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6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4元亩。

实行统一年产值区域内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6万元亩、未利用地等其他土地每亩1.4万元亩。

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邻近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文就是对南昌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介绍,总而言之,南昌市就征地标准给出了一个大概的标准,未利用土地的征收费用低于已经利用了的土地,每一个镇由于地上的附着物不一样可以参照执行,倍数也不一样,需要注意一下。

三、南昌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的定义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近日,新建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征地管理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新标准于2016年3月25日起开始执行。

二、南昌市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南昌市新建区关于调整新建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新府字〔2016〕16号),区片综合地价区域内长堎镇、望城镇各地类均为6.04万元/亩;

南昌望城新区各地类均为5.07万元/亩;

樵舍镇枫树村、枫杨村、七里岗垦殖场(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各地类均为4.1万元/亩。

统一年产值区域内分四类标准执行,一类:

溪霞镇、厚田乡、流湖乡以及石埠镇、樵舍镇、乐化镇部分区域统一年产值标准2157元/亩,补偿倍数为19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4.1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8万元/亩;

二类:

西山镇、象山镇、金桥乡统一年产值标准2111元/亩,补偿倍数为18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8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6万元/亩;

三类:

石岗镇、松湖镇、联圩乡统一年产值标准为2176元/亩,补偿倍数为17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7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5万元/亩;

四类:

大塘坪乡、铁河乡、昌邑乡、南矶乡统一年产值标准为2100元/亩,补偿倍数为17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6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4元/亩。

实行统一年产值区域内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6万元/亩、未利用地等其他土地每亩1.4万元/亩。

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邻近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南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南昌县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区域有两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莲塘镇、东新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

60400元。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武阳镇、八一乡、银三角、富山乡(除张坊村、三山村、富山村、东亘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0900元。

南昌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补偿的有四类:

一类范围:

向塘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40589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0589;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7194;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4206;

未利用地不低于8117.8。

二类范围:

三江镇、蒋巷镇、广福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9384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9384;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6387;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784;

未利用地不低于7876。

三类范围:

冈上镇(出万舍村、黄台村)、塔城乡、塘南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8220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220;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607;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377;

未利用地不低于7644。

四类范围:

幽兰镇、泾口乡、黄马乡、南新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7298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7298;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989;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054;

未利用地不低于7459。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五、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南昌县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区域有两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莲塘镇、东新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

60400元。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武阳镇、八一乡、银三角、富山乡(除张坊村、三山村、富山村、东亘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0900元。

南昌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补偿的有四类:

一类范围:

向塘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40589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0589;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7194;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4206;

未利用地不低于8117.8。

二类范围:

三江镇、蒋巷镇、广福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9384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9384;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6387;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784;

未利用地不低于7876。

三类范围:

冈上镇(出万舍村、黄台村)、塔城乡、塘南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8220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220;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607;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377;

未利用地不低于7644。

四类范围:

幽兰镇、泾口乡、黄马乡、南新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7298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7298;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989;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054;

未利用地不低于7459。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六、南昌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根据《南昌市新建区关于调整新建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新府字〔2016〕16号),区片综合地价区域内长堎镇、望城镇各地类均为6.04万元亩;

南昌望城新区各地类均为5.07万元亩;

樵舍镇枫树村、枫杨村、七里岗垦殖场(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各地类均为4.1万元亩。

统一年产值区域内分四类标准执行,一类:

溪霞镇、厚田乡、流湖乡以及石埠镇、樵舍镇、乐化镇部分区域统一年产值标准2157元亩,补偿倍数为19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4.1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8万元亩;

二类:

西山镇、象山镇、金桥乡统一年产值标准2111元亩,补偿倍数为18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8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6万元亩;

三类:

石岗镇、松湖镇、联圩乡统一年产值标准为2176元亩,补偿倍数为17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7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5万元亩;

四类:

大塘坪乡、铁河乡、昌邑乡、南矶乡统一年产值标准为2100元亩,补偿倍数为17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6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4元亩。

实行统一年产值区域内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6万元亩、未利用地等其他土地每亩1.4万元亩。

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邻近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文就是对南昌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介绍,总而言之,南昌市就征地标准给出了一个大概的标准,未利用土地的征收费用低于已经利用了的土地,每一个镇由于地上的附着物不一样可以参照执行,倍数也不一样,需要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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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昌县 土地征收 补偿规定,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邓青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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