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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新会房屋拆迁补偿,江门新会将起哪些楼盘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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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新会房屋拆迁补偿,江门新会将起哪些楼盘拆迁

江门新会房屋拆迁补偿,江门新会将起哪些楼盘拆迁

一、江门新会将起哪些楼盘拆迁

很抱歉,目前无法提供江门新会具体哪些楼盘会拆迁的确切信息。拆迁计划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进行制定,并且这些计划可能会根据时间、经济状况和其他因素进行调整。

要了解江门新会楼盘的拆迁情况,建议您关注当地政府的官方公告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此外,您也可以与当地的房地产开发商或社区进行联系,他们可能会提供更具体的信息。

请注意,拆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如果您是相关楼盘的业主或租户,建议您在拆迁过程中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总的来说,要获取江门新会楼盘拆迁的确切信息,最好直接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和最新的消息。

二、江门鹤山未来5年发展规划

法律分析:

本次总体规划重点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江门市在广东省及珠三角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江门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规模;

2、江门市城市空间发展策略、功能分区、用地布局,重点是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空间结构整合;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与规划;

4、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5、城市产业区的布局与规划;

6、城市防灾减灾规划;

7、各类专项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江门发展规划

法律分析:

本次总体规划重点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江门市在广东省及珠三角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江门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规模;

2、江门市城市空间发展策略、功能分区、用地布局,重点是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空间结构整合;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与规划;

4、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5、城市产业区的布局与规划;

6、城市防灾减灾规划;

7、各类专项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2023江门发展规划是什么呢

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征用土地的,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具体包括三种: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另外,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以及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五、新会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征用土地的,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具体包括三种: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另外,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以及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六、江门鹤山未来5年发展规划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本次总体规划重点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江门市在广东省及珠三角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江门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规模;

2、江门市城市空间发展策略、功能分区、用地布局,重点是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空间结构整合;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与规划;

4、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5、城市产业区的布局与规划;

6、城市防灾减灾规划;

7、各类专项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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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江门新会房屋拆迁补偿,新会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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