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房屋拆迁

棚户拆迁房屋怎样补偿,棚户征地拆迁怎么赔偿,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摘要:本文介绍棚户拆迁房屋怎样补偿,棚户征地拆迁怎么赔偿,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棚户征地拆迁怎么赔偿,棚户征地拆迁如何赔偿,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拆迁补偿,拆迁有哪些补偿,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棚户拆迁房屋怎样补偿,棚户征地拆迁怎么赔偿,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棚户拆迁房屋怎样补偿,棚户征地拆迁怎么赔偿,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棚户征地拆迁怎么赔偿,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棚户征地拆迁的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因此,这部分补偿会根据房屋的结构、折旧程度等因素,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主要是针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费用。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通常会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了停产停业的损失,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这部分补偿的具体标准通常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这些补助和奖励的具体办法也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总的来说,棚户征地拆迁的赔偿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以及可能的补助和奖励等多个方面。具体数额会根据当地政策、房地产市场价格以及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二、拆迁有哪些补偿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三、棚户征地拆迁怎么赔偿

1.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打征地拆迁赔偿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

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

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70%,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如何处理征地拆迁问题处理办法有哪些

征地拆迁问题处理办法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有法可依。

三、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

四、在开发项目中实行股份制方式,以增加农民拆迁征地的积极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

一、用地单位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八、拆迁期限

九、拆迁结案

2021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土地树木赔偿标准?

征地补偿新标准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

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由居委会规划的安置区集中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对选择安置区集中安置的,由居委会安排新的集中安置区,分楼房和平房两个区域安置,按各户的实际需要自由选择区域自建新房。

四、棚户征地拆迁如何赔偿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

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

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

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

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

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

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五、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拆迁补偿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

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

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

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

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

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

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六、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棚户拆迁房屋怎样补偿的

2、棚户拆迁补偿标准

3、棚户拆迁房屋怎样补偿最合理

4、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

5、棚户区拆迁是什么意思

6、棚户区拆除

7、国家对棚户区拆迁有何规定

8、棚户区拆迁最新政策

9、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政策

10、棚户区折迁补偿标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棚户拆迁房屋怎样补偿,棚户征地拆迁怎么赔偿,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棚户拆迁房屋怎样补偿,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拆迁补偿

内容审核:刘畅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