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迁户口动迁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如果这是离婚后协议的不动产,才有拆迁补偿。所以即使离婚,不迁出户口,到房子拆迁了之后,也还是享受不到赔偿,这个应该多做了解。
一、离婚不迁户口享受动迁补偿吗?
这和户口没有关系,如果这是离婚后协议的不动产,才有拆迁补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
关于拆迁补偿总的原则是:
1、一般拆迁不以户口为准;
2、被拆迁房屋是否有产权证,如没有,是否有规划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批准文件而且没有过期;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 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的补偿是以被拆迁房屋所处地段的当前价格来衡量的。房屋的产权调换则需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与安置房的价格结算。根据被拆迁人的要求可以是异地兑换,也可以是同地兑换。
二、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拆迁是有一定的补贴的,因为国家或者是个人的拆迁行为,损害了别人的利益,所以应该根据情况给予补偿,每个地区都会有各自的拆迁补偿标准,一般都是根据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来决定的,也就是说,经济越好的城市,补偿就会更多。
二、拆迁前离婚了户口没迁走,可以享受拆迁吗离婚户口没迁拆迁是否可以享受政策,需要根据具体的补偿政策和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情况具体判断。
如果拆迁以户口为准,那么离婚户口没迁也是应该享受政策的。
但是如果拆迁不以户口为准,那么离婚户口没迁是无法享受拆迁政策的,财产分割协议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民法典规定: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户口迁出是否享受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
离婚后户口需要迁出吗
离婚时当事人双方一般仅处理是否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户口问题并不是离婚纠纷处理的对象。
即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就户口是否迁出以及如何迁出等问题进行约定,这些约定从法律上说也是不能强制履行的。
因为户口的迁出问题涉及国家的行政管理,并不是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的。
离婚时,若一方户口不迁出的,可以到派出所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字样的变更章。
目前并没有规定离婚后户口必须迁出,所以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户口迁出事宜协商一致,自行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为了防止对方不履行户口迁出义务,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不迁出户口的违约责任,一般表现为逾期迁出户口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这样一旦一方不迁出户口,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迁出户口为止。
离婚后户口要迁出吗
离婚后户口要迁出吗夫妻之间离婚,已经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关系,关于户口一是分户,二是可以迁回户口。
分户、迁移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离婚后户口怎么迁出
离婚后户口按照以下步骤迁出:
第一步: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步: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离婚户口迁出手续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三、离婚后是否可以享受拆迁政策,即使户口未迁出?离婚后户口没迁走拆迁是否有补偿,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拆迁获得的补偿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
2、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对于拆迁补偿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了分割方式。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如下: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
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
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
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四、离婚后户口没迁走拆迁有补偿吗离婚户口没迁出拆迁政策是否享受,一般因情况而定:
1、离婚户口在男方家的,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户口发放的,则女方也有份;
如果不是按照户口发放的,则女方不能获得补偿;
2、如果按照房产和土地来拆迁进行补偿的情况下,那跟户口就没有太大关系,女方当然就无法获得补偿。
具体女方能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确定。
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是否可以不迁走,一般因情况而定:
1、离婚后户口如果还在男方家,自己不愿意迁走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的,因为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当然两人要自行沟通协商,如果男方觉得无所谓,那么不迁走也没有关系;
2、不过根据调研表明,绝大多数夫妻离婚之后会将户口迁移出去,因为避免后面出现各种问题,比如面临拆迁补偿,还有男方以后重新找对象结婚的话,对象知道前妻户口没有迁移出去,可能会引发矛盾,引起感情纠纷;
3、所以在我个人看来,有条件符合迁出去条件最好还是迁移出去,如果父母不同意自己户口迁移回去,也不符合单独立户条件的话,可以跟男方沟通一下,等以后再婚再将户口迁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拆迁是否有份,要根据拆迁性质来决定。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通常是按照户口来作出补偿的。
如果离婚后户口还在男方处,那么可以获得一定的拆迁补偿。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需要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带着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五、离婚户口没迁出拆迁政策享受吗离婚户口没迁出拆迁政策是否享受,一般因情况而定:
1、离婚户口在男方家的,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户口发放的,则女方也有份;
如果不是按照户口发放的,则女方不能获得补偿;
2、如果按照房产和土地来拆迁进行补偿的情况下,那跟户口就没有太大关系,女方当然就无法获得补偿。
具体女方能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确定。
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是否可以不迁走,一般因情况而定:
1、离婚后户口如果还在男方家,自己不愿意迁走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的,因为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当然两人要自行沟通协商,如果男方觉得无所谓,那么不迁走也没有关系;
2、不过根据调研表明,绝大多数夫妻离婚之后会将户口迁移出去,因为避免后面出现各种问题,比如面临拆迁补偿,还有男方以后重新找对象结婚的话,对象知道前妻户口没有迁移出去,可能会引发矛盾,引起感情纠纷;
3、所以在我个人看来,有条件符合迁出去条件最好还是迁移出去,如果父母不同意自己户口迁移回去,也不符合单独立户条件的话,可以跟男方沟通一下,等以后再婚再将户口迁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拆迁是否有份,要根据拆迁性质来决定。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通常是按照户口来作出补偿的。
如果离婚后户口还在男方处,那么可以获得一定的拆迁补偿。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需要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带着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六、离婚后户口未迁出,有拆迁补偿吗离婚户口没迁拆迁是否可以享受政策,需要根据具体的补偿政策和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情况具体判断。
如果拆迁以户口为准,那么离婚户口没迁也是应该享受政策的。
但是如果拆迁不以户口为准,那么离婚户口没迁是无法享受拆迁政策的,财产分割协议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民法典规定: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户口迁出是否享受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
离婚后户口需要迁出吗
离婚时当事人双方一般仅处理是否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户口问题并不是离婚纠纷处理的对象。
即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就户口是否迁出以及如何迁出等问题进行约定,这些约定从法律上说也是不能强制履行的。
因为户口的迁出问题涉及国家的行政管理,并不是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的。
离婚时,若一方户口不迁出的,可以到派出所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字样的变更章。
目前并没有规定离婚后户口必须迁出,所以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户口迁出事宜协商一致,自行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为了防止对方不履行户口迁出义务,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不迁出户口的违约责任,一般表现为逾期迁出户口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这样一旦一方不迁出户口,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迁出户口为止。
离婚后户口要迁出吗
离婚后户口要迁出吗夫妻之间离婚,已经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关系,关于户口一是分户,二是可以迁回户口。
分户、迁移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离婚后户口怎么迁出
离婚后户口按照以下步骤迁出:
第一步: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步: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离婚户口迁出手续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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