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南京大厂拆迁第三 %8,南京大厂周洼新村会拆迁吗

摘要:本文介绍南京大厂拆迁第三 %8,南京大厂周洼新村会拆迁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南京大厂要拆哪几个村,2021年南京大厂要拆哪几个村,南京拆迁规划,东城6号地今年拆不拆,东辛店村为什么不拆迁?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南京大厂拆迁第三

南京大厂拆迁第三 %8,南京大厂周洼新村会拆迁吗

一、南京大厂周洼新村会拆迁吗

对于“南京大厂周洼新村会拆迁吗”这一问题,目前无法给出明确的答案,因为拆迁与否取决于当地政府的规划决策,且这一信息可能尚未公开或确定。然而,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分析拆迁可能涉及的一般情形和程序。

一、拆迁决策与规划

拆迁通常基于城市规划、公共设施建设等需要,由政府部门提出并经批准后实施。因此,周洼新村是否拆迁,首先需关注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划和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前应有明确的征收决定,并公告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等信息。居民可通过查询相关政府网站或咨询当地征收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二、拆迁补偿与安置

如果周洼新村确定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将依法获得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补偿方式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确定;房屋产权调换则由政府提供用于调换的房屋,并结算差价。

拆迁过程中,政府应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包括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三、拆迁实施与监督

拆迁工作应在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政府应组织实施拆迁工作,并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公正、公开。

被征收人有权对拆迁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行为或侵犯自身权益的情况,可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南京大厂周洼新村是否会拆迁,需关注当地政府的规划和决策。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应了解自身权益,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东城6号地今年拆不拆

法律分析:

邵府镇牛万屯村、邵府镇岗子屯村、邵府镇双臼村、邵府镇邵府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

三、南京大厂要拆哪几个村

法律分析:

邵府镇牛万屯村、邵府镇岗子屯村、邵府镇双臼村、邵府镇邵府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

四、2021年南京大厂要拆哪几个村

法律分析:

包括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统拆统建两种。

法律依据:

《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以下简称“江南八区”)范围内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上原建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的,以及撤组后原宅基地上依法翻建或改建的房屋被拆迁的,不论被拆迁人是否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均适用本办法。

临时使用土地涉及农民房屋拆迁的,按本办法规定实施拆迁。

第五条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统拆统建两种。

住宅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购拆迁安置房,实施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放弃申购拆迁安置房并经公证的,可以领取货币补偿款;住宅房屋拆迁不具备实行货币补偿条件的,实行统拆统建。

五、南京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

包括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统拆统建两种。

法律依据:

《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以下简称“江南八区”)范围内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上原建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的,以及撤组后原宅基地上依法翻建或改建的房屋被拆迁的,不论被拆迁人是否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均适用本办法。

临时使用土地涉及农民房屋拆迁的,按本办法规定实施拆迁。

第五条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统拆统建两种。

住宅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购拆迁安置房,实施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放弃申购拆迁安置房并经公证的,可以领取货币补偿款;住宅房屋拆迁不具备实行货币补偿条件的,实行统拆统建。

六、东辛店村为什么不拆迁?

法律分析:

邵府镇牛万屯村、邵府镇岗子屯村、邵府镇双臼村、邵府镇邵府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南京大厂拆迁2021

2、南京大厂拆迁补偿标准

3、南京大厂区拆迁

4、南京大厂拆迁多少钱一平方

5、南京大厂最新拆迁规划

6、南京大厂几年拆完

7、2021年南京大厂要拆哪几个村

8、南京大厂新村拆迁

9、南京大厂哪些地方会拆了

10、南京大厂拆迁计划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大厂拆迁第三 %8,南京大厂周洼新村会拆迁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京大厂拆迁第三 %8,南京拆迁规划

内容审核:贾燕丽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