阊门内下塘街的拆迁情况因地区和具体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拆迁工作会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划和进度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政府在征收土地前会进行一系列的前期工作,包括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同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会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在征收决定作出后,政府会及时公告,公告中会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因此,关于阊门内下塘街的拆迁情况,建议您关注当地政府的公告和通知,以了解最新的拆迁进度和补偿方案。同时,如果您对拆迁有任何疑问或担忧,也可以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咨询并寻求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过程中应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安置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如果您在拆迁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纠纷,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萧山新塘街道拆迁计划法律分析:
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信息,可以搜索XX市人民政府搜索当地门户网站。
房屋拆迁公告作用是让被拆迁人了解房屋拆迁的原因,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于城市规划和城区改建的目的,从而使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由于房屋拆迁所涉及的被拆迁人人数众多,因此需要在拆迁范围内广为张贴,尽可能使每个被拆迁人知悉拆迁的有关事项,从而使被拆迁人在拆迁之前做好拆迁的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三、苏州塘南新村会拆嘛苏州钟楼新村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拆迁的具体流程: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
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四、苏州钟楼新村拆迁赔偿法律分析: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苏申外港以北、京杭大运河以东、独墅湖以西的吴中开发区用地,共约7.18平方公里。
二、规划重点
1、用地调整:
根据上位规划的调整、相关设施配套标准的改变以及现实情况的制约,对部分用地性质进行适当调整。
其中涉及到部分居住用地、商业办公用地以及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同时根据用地调整带来的规划人口的增加,使得小学、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的规模也进行相应调整。
2、道路调整:
保持区域内主干道路骨架不变,结合用地调整优化部分支路。
3、地块的控制指标调整:
依据现状条件的变化和城市形象的要求,调整规划区内部分地块的控制指标。
从城市空间形态的角度入手,在满足日照、绿化等环境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的要求的前提下,对局部地块规划建筑容量进行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五、苏州市郭巷动迁规划法律分析: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苏申外港以北、京杭大运河以东、独墅湖以西的吴中开发区用地,共约7.18平方公里。
二、规划重点
1、用地调整:
根据上位规划的调整、相关设施配套标准的改变以及现实情况的制约,对部分用地性质进行适当调整。
其中涉及到部分居住用地、商业办公用地以及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同时根据用地调整带来的规划人口的增加,使得小学、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的规模也进行相应调整。
2、道路调整:
保持区域内主干道路骨架不变,结合用地调整优化部分支路。
3、地块的控制指标调整:
依据现状条件的变化和城市形象的要求,调整规划区内部分地块的控制指标。
从城市空间形态的角度入手,在满足日照、绿化等环境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的要求的前提下,对局部地块规划建筑容量进行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六、武进区最新拆迁规划法律分析:
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信息,可以搜索XX市人民政府搜索当地门户网站。
房屋拆迁公告作用是让被拆迁人了解房屋拆迁的原因,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于城市规划和城区改建的目的,从而使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由于房屋拆迁所涉及的被拆迁人人数众多,因此需要在拆迁范围内广为张贴,尽可能使每个被拆迁人知悉拆迁的有关事项,从而使被拆迁人在拆迁之前做好拆迁的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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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苏州 拆迁公告 2024,苏州市郭巷动迁规划
内容审核:梁红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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