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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款支付流程图,房管局申请拆迁款流程

摘要:本文介绍房屋拆迁款支付流程图,房管局申请拆迁款流程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房屋拆迁工作的申请流程是什么,房屋拆迁流程,房屋拆迁申请的流程是什么?,房屋拆迁怎么办手续,房屋拆迁工作的申请流程是什么?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房屋拆迁款支付流程图,房管局申请拆迁款流程

房屋拆迁款支付流程图,房管局申请拆迁款流程

一、房管局申请拆迁款流程

房管局申请拆迁款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一、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会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同时,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还需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会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政府会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三、房屋调查登记

房屋征收部门会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需要配合。调查结果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四、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调查和评估工作完成后,拆迁方会与被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会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搬迁期限等事项。

五、落实补偿并实施拆迁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方会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金额支付补偿款。被拆迁方在收到补偿款后,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完成搬迁。随后,拆迁方会实施拆迁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在整个流程中,被拆迁方有权了解并参与到各个环节中,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会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总的来说,房管局申请拆迁款的流程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二、房屋拆迁怎么办手续

法律分析:

我国的建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工作申请流程为:

依法取得市发展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定点地图、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建设单位应当持上述批准文件向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提交拆迁申请,经批准拆迁后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并下发权力经委托,双方签署了拆迁协议。

拆迁实施单位应当按照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进行深入调查,制定拆迁方案和实施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房屋拆迁工作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流程是什么1、房屋拆迁流程如下: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拆迁该如何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房屋拆迁流程

建设单位因建设需要对建设地段的城市房屋需要拆迁的,应按下列程序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1、依法取得市发展计划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依法取得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定点图;

3、依法取得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4、建设单位凭上述批准文件,向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提出拆迁申请,拆迁管理办公室根据年度拆迁总量进行计划安排,确定拆迁实施单位,并向拆迁实施单位下达《拆迁计划通知书》,建设单位依据《拆迁计划通知书》携带上述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委托批准后的拆迁实施单位进行拆迁,并出具委托书、双方签订拆迁协议书。

同时初定评估机构和拆迁中的房屋拆除施工单位。

5、拆迁实施单位按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进行摸底调查、计算拆迁面积、测算拆迁经费,会同建设单位制定拆迁计划和实施方案。

6、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足额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7、提供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的安置用房证明;

8、按规定向拆迁管理部门交纳拆迁管理费;

9、拆迁实施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填报《房屋拆迁许可申报表》一式四份。

10、建设单位携带拆迁申报的所有资料,向兰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管理窗口办理行政许可的初审工作。

11、经行政审批中心初审合格后,报拆迁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核。

12、拆迁管理办公室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四百九十一条: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

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第四百九十二条:

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

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第四百九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第五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五、房屋拆迁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建设单位因建设需要对建设地段的城市房屋需要拆迁的,应按下列程序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1、依法取得市发展计划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依法取得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定点图;

3、依法取得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4、建设单位凭上述批准文件,向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提出拆迁申请,拆迁管理办公室根据年度拆迁总量进行计划安排,确定拆迁实施单位,并向拆迁实施单位下达《拆迁计划通知书》,建设单位依据《拆迁计划通知书》携带上述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委托批准后的拆迁实施单位进行拆迁,并出具委托书、双方签订拆迁协议书。

同时初定评估机构和拆迁中的房屋拆除施工单位。

5、拆迁实施单位按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进行摸底调查、计算拆迁面积、测算拆迁经费,会同建设单位制定拆迁计划和实施方案。

6、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足额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7、提供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的安置用房证明;

8、按规定向拆迁管理部门交纳拆迁管理费;

9、拆迁实施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填报《房屋拆迁许可申报表》一式四份。

10、建设单位携带拆迁申报的所有资料,向兰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管理窗口办理行政许可的初审工作。

11、经行政审批中心初审合格后,报拆迁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核。

12、拆迁管理办公室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四百九十一条: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

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第四百九十二条:

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

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第四百九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第五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六、房屋拆迁工作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

我国的建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工作申请流程为:

依法取得市发展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定点地图、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建设单位应当持上述批准文件向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提交拆迁申请,经批准拆迁后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并下发权力经委托,双方签署了拆迁协议。

拆迁实施单位应当按照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进行深入调查,制定拆迁方案和实施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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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款支付流程图,房屋拆迁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内容审核:毛利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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