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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范围,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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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范围,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拆迁补偿范围,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一、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拆迁补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拆迁补偿中最主要的部分,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确保被征收人的财产权益不受损失。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在房屋被征收后,被征收人需要重新安置,因此拆迁方需要支付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用,以减轻被征收人的经济负担。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被征收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活动,那么拆迁将导致停产停业,给被征收人带来经济损失。因此,拆迁方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此外,根据具体的拆迁情况和政策,还可能包括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关费用。

总的来说,拆迁补偿范围涵盖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范围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被征收人详细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二、拆迁都有哪些补偿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拆迁的补偿具体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关费用。

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拆迁注意事项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四、拆迁有哪些补偿

一、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1、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如下:

1、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

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3、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

4、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违约责任等相关实时拆迁政策。

五、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1、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如下:

1、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

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3、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

4、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违约责任等相关实时拆迁政策。

六、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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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补偿范围一览表

2、拆迁补偿范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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