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河南孟津游王村拆迁补偿标准,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标准

摘要:本文介绍河南孟津游王村拆迁补偿标准,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的标准,2021年孟津首批拆迁村名单,洛阳市孟津县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孟津县哪些村准备搬迁,洛阳市孟津县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曝光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河南孟津游王村拆迁补偿标准,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标准

河南孟津游王村拆迁补偿标准,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标准

一、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四至范围: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四至范围: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四至范围: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四至范围: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孟津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3、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4、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579.9526万元,按要求存入我县指定帐户。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拆迁安置。该地块涉及拆迁,孟津县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孟津县哪些村准备搬迁

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孟津征地补偿安置标准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3、货币安置。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4、社会保障安置。

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579.9526万元,按要求存入我县指定帐户。

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拆迁安置。

该地块涉及拆迁,孟津县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的标准

2021年孟津首批拆迁村名单如下:

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四至范围,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孟津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如下:

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一公顷,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一公顷;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3、货币安置。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四、2021年孟津首批拆迁村名单

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孟津征地补偿安置标准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3、货币安置。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4、社会保障安置。

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579.9526万元,按要求存入我县指定帐户。

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拆迁安置。

该地块涉及拆迁,孟津县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洛阳市孟津县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

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孟津征地补偿安置标准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3、货币安置。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4、社会保障安置。

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579.9526万元,按要求存入我县指定帐户。

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拆迁安置。

该地块涉及拆迁,孟津县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六、洛阳市孟津县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曝光

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孟津征地补偿安置标准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3、货币安置。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4、社会保障安置。

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579.9526万元,按要求存入我县指定帐户。

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拆迁安置。

该地块涉及拆迁,孟津县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孟津县游王村集体拆迁

2、孟津游王村现在还能盖房子吗

3、孟津县游王村安置地点

4、孟津县游王拆迁

5、洛阳孟津游王村有什么好玩的

6、洛阳孟津游王村网红打卡

7、孟津游王村2020年花海

8、孟津游王庄村

9、洛阳市孟津县朝阳镇游王村

10、洛阳孟津游王村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南孟津游王村拆迁补偿标准,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河南孟津游王村拆迁补偿标准,洛阳市孟津县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贾波涛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