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孟津县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2、孟津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u002F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元\u002F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u002F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u002F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5)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法律依据:《孟津县县城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孟政[2009]18号)
二、孟津县哪些村准备搬迁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孟津征地补偿安置标准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3、货币安置。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4、社会保障安置。
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579.9526万元,按要求存入我县指定帐户。
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拆迁安置。
该地块涉及拆迁,孟津县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法
●农村宅基地一平方多少钱
●农村宅基地一般多少钱
●洛阳市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只有地基没有盖房子给多少钱
●宅基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三、洛阳市孟津县拆迁补偿的标准2021年孟津首批拆迁村名单如下:
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四至范围,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孟津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如下:
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一公顷,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一公顷;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3、货币安置。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四、2021年孟津首批拆迁村名单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孟津征地补偿安置标准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3、货币安置。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4、社会保障安置。
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579.9526万元,按要求存入我县指定帐户。
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拆迁安置。
该地块涉及拆迁,孟津县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洛阳市孟津县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孟津征地补偿安置标准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3、货币安置。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4、社会保障安置。
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579.9526万元,按要求存入我县指定帐户。
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拆迁安置。
该地块涉及拆迁,孟津县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六、洛阳市孟津县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曝光1、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0.7239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横水镇寒亮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寒亮村集体地,西至寒亮村集体地,南至寒亮村集体地,北至寒亮村集体地。
2、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4.7325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西至旺程大道,南至裴坡村集体地,北至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3、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2.4014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常袋镇赵凹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地块东至赵凹村集体地,西至创业路,南至振兴路,北至赵凹村集体地。
4、根据孟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8.0886公顷。
该项目拟征收孟津县城关镇马步社区、朝阳镇游王村集体土地。
四至范围:
东至游王村集体地,西至马步社区集体地,南至游王村集体地,北至马步社区集体地。
孟津征地补偿安置标准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3、货币安置。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4、社会保障安置。
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579.9526万元,按要求存入我县指定帐户。
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拆迁安置。
该地块涉及拆迁,孟津县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60万元/公顷。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31.7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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