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征收补偿被截留,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应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义务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并接受监督。同时,该法明确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若发现有截留情况,可依据法律进行维权。
二、向相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如果发现征收补偿被截留,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进行举报或者反映。政府会对此类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同时,也可以向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提出质疑,要求他们解释补偿款的去向,并确保补偿款能够足额、及时地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
三、寻求法律救济
如果通过举报或反映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寻求法律救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也会依法给予处分。因此,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截留补偿款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面对征收补偿被截留的情况,应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然后向相关部门举报或反映,最后寻求法律救济。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补偿款能够足额、及时地发放。
二、征地补偿截留之后该怎么办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居委会截留的,你可以向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征地补偿截留怎么办法律分析:
在征地拆迁中补偿款被截留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拆迁并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及时的录音拍照录像以便维权;
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四、在征地拆迁中补偿款被截留怎么办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如果村委会不发,不算截留。
但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居委会截留的,可以向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如果村委会不发,不算截留。
但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居委会截留的,可以向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乡镇可否截留征地补偿费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居委会截留的,你可以向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房子拆迁安置了截留补偿款怎么办理
2、房屋拆迁安置补偿
3、拆迁被政府截留案例
4、房屋拆迁时的补偿安置补助是如何确定的
5、拆迁安置的房屋
6、房屋拆迁安置期限规定
7、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范本
8、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助发放标准的通知
9、房屋拆迁安置问题
10、房屋拆迁安置比例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子拆迁安置了截留补偿款怎么办,征收补偿被截留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子拆迁安置了截留补偿款怎么办,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内容审核:马丽芬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