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休所住房搬离置换政策主要涉及搬迁、补偿和置换等环节。以下是对这一政策的详细解答:
一、搬迁环节
在干休所住房搬离过程中,首先需要确保搬迁活动的合法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这意味着在干休所居民搬离之前,应确保他们已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补偿环节
补偿内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人可获得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些补偿确保了干休所居民在搬离过程中不会遭受经济损失。
补偿方式选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结算差价。这为干休所居民提供了灵活的补偿方式选择。
三、置换环节
在干休所住房置换过程中,应确保置换的公平性和合法性。置换政策通常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旨在遏制乱搭乱建和乱占地的现象。置换过程中,应确保双方自愿并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此外,如果干休所老人去世,其房子的处理应遵循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嘱或协议办理过户手续;无遗嘱或协议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干休所住房搬离置换政策涉及多个环节和法律法规,旨在确保搬迁活动的合法性、补偿的公平性和置换的合理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进行操作。
二、干休所房产最新政策是什么法律分析:
1.住在军队干休所的二代们,将从原干休所搬离,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住进符合自己标准和条件的商品房。
对新房享有与普通市民一样的继承、过户、转让、租赁的权利。
2.对于已经购买干休所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二代们,军队将按照原价格退回购房款,并置换到新的商品房中去。
3.干休所的住房搬离、置换以后,原址将由中国融通公司统一进行拆迁、重新规划和工程建设。
因为很多干休所占据着城市的核心地段,有开发利用的巨大价值。
4.军队干休所住房的登记、动员、搬离、置换工作,将陆续在全国各地展开。
军产房个人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持有的是使用权证,一般而言,军产房是不能继承和买卖的。
法律依据:
《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产权不明确、列入改造规划、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住房和非单元式楼房,平房,简易房,危破房,独门独院的住房,以及军区级单位认为不宜出售的住房,均不得出售。
三、干休所二代住房置换法律分析:
军队在职人员及其配偶在驻地已经购买房改房的,离退休干部已经安置住房或者领取住房补贴的,转业复员人员及其配偶在军队已经购买房改房的或者一方在地方已经租住、购买住房的,以及转业复员人员已经领取住房补贴的,原住用的军队公寓住房应当腾退。
按照规定应当腾退的军队公寓住房,必须及时腾退。
涉及住房调整的,腾退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因住房维护或者装修等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6个月。
逾期不退的,除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租金外,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或者法律手段收回住房。
法律依据:
《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 (十) 退还军产住房。
租住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或其配偶已购买或租住地方住房,以及已修建自有住房或采取其他方式解决了住房的,应及时退还军产住房。
四、转业干部公寓房腾退规定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
2、不论老伴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
3、因为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所以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分遗产。
所以不论老伴是否继承遗产,在继承顺序、比例上老伴、女儿、长子是同顺位、同比例。
4、如果老伴继承了,可以用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指定由某子女继承,或者在生前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让与某子女。
一、总后勤部在房地产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国家和中央军委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军房地产管理规章;
2、负责军队房地产调配、处置、利用和管理;
3、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军队建设项目用地计划;
4、审批军级以上单位的营区规划;
二、军队房地产使用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军队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执行上级批准的营区规划;
3、组织开展营区房地产正规化管理活动;
4、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房地产管理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是指依法由军队使用管理的土地及其地上地下用于营房保障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以及其他附着物。
第三条 军队房地产的权属归中央军委,其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由总后勤部代表行使。
五、干休所房产最新政策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
2、不论老伴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
3、因为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所以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分遗产。
所以不论老伴是否继承遗产,在继承顺序、比例上老伴、女儿、长子是同顺位、同比例。
4、如果老伴继承了,可以用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指定由某子女继承,或者在生前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让与某子女。
一、总后勤部在房地产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国家和中央军委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军房地产管理规章;
2、负责军队房地产调配、处置、利用和管理;
3、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军队建设项目用地计划;
4、审批军级以上单位的营区规划;
二、军队房地产使用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军队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执行上级批准的营区规划;
3、组织开展营区房地产正规化管理活动;
4、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房地产管理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是指依法由军队使用管理的土地及其地上地下用于营房保障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以及其他附着物。
第三条 军队房地产的权属归中央军委,其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由总后勤部代表行使。
六、转业干部公寓房腾退规定最新法律分析:
1.住在军队干休所的二代们,将从原干休所搬离,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住进符合自己标准和条件的商品房。
对新房享有与普通市民一样的继承、过户、转让、租赁的权利。
2.对于已经购买干休所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二代们,军队将按照原价格退回购房款,并置换到新的商品房中去。
3.干休所的住房搬离、置换以后,原址将由中国融通公司统一进行拆迁、重新规划和工程建设。
因为很多干休所占据着城市的核心地段,有开发利用的巨大价值。
4.军队干休所住房的登记、动员、搬离、置换工作,将陆续在全国各地展开。
军产房个人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持有的是使用权证,一般而言,军产房是不能继承和买卖的。
法律依据:
《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产权不明确、列入改造规划、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住房和非单元式楼房,平房,简易房,危破房,独门独院的住房,以及军区级单位认为不宜出售的住房,均不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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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干部住房拆迁补偿规定,干休所房产最新政策
内容审核:崔庆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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