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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天高速拆迁补偿标准,平天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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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天高速拆迁补偿标准,平天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平天高速拆迁补偿标准,平天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平天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平天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并非固定,而是根据土地类型、地区差异及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补偿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土地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对于不同类型的土地,如耕地、林地、草地等,补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安置补助费: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还需要支付安置补助费。这笔费用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如果征收的土地上有房屋、设施等附着物或种植的青苗,也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平天高速公路的拆迁补偿中,还可能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些补偿的具体标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总的来说,平天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是一个复杂且具体的问题,需要参考多个因素来确定。建议您在领取补偿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

二、天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庄浪县政府文件《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浪县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征用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行。

土地征用按每亩30680元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行。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费用。

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一、征地补偿中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进行征地活动的,该征地行为无效,已经开发建设的,依法予以查处。

2、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并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费后,被征地者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出土地;

逾期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

一、天平高速征用土地赔偿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相关法律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营,发挥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省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车辆、乘车人以及在高速公路管理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全省高速公路的管理,必须坚持集中、统

一、高效、特管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全省高速公路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国有林地的补偿费,根据《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第五款“占用林地补偿标准”计算。

集体林地的补偿费,按照《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

(四)款、第三十二条规定标准计算。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以上就是为我们整理的关于土地征用的相关法律知识,土地征用是法律为了是我们更好生活所进行的行为,所以作为一位理性的人,我们应该给予支持与鼓励。

如果对此您想要进一步了解的话,我们有在线律师,欢迎咨询。

五、天平高速征地赔偿标准

一、天平高速征用土地赔偿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相关法律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营,发挥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省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车辆、乘车人以及在高速公路管理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全省高速公路的管理,必须坚持集中、统

一、高效、特管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全省高速公路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国有林地的补偿费,根据《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第五款“占用林地补偿标准”计算。

集体林地的补偿费,按照《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

(四)款、第三十二条规定标准计算。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以上就是为我们整理的关于土地征用的相关法律知识,土地征用是法律为了是我们更好生活所进行的行为,所以作为一位理性的人,我们应该给予支持与鼓励。

如果对此您想要进一步了解的话,我们有在线律师,欢迎咨询。

六、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庄浪县政府文件《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浪县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征用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行。

土地征用按每亩30680元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行。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费用。

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一、征地补偿中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进行征地活动的,该征地行为无效,已经开发建设的,依法予以查处。

2、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并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费后,被征地者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出土地;

逾期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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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平天高速拆迁补偿标准,天平高速征地赔偿标准

内容审核:李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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