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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拆迁补偿标准,345国道镇安段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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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拆迁补偿标准,345国道镇安段拆迁补偿标准

镇安拆迁补偿标准,345国道镇安段拆迁补偿标准

一、345国道镇安段拆迁补偿标准

城关镇、太山庙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制定的《G345宁陕至新建段公路改建工程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G345宁陕至新建段公路改建工程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为保障G345宁陕至新建段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G345国道项目)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结合我县现行征地片区统一年产值标准,参照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项目宁陕境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0号文件),特制定G345国道项目宁陕境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仅适用于G345国道项目宁陕建设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二、补偿标准

(一)永久性用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

1.城关镇:县城规划区内水田68500元亩,旱地59500元亩;城市规划区外水田53000元亩,旱地46000元亩。

2.太山庙镇:水田46000元亩,旱地40000元亩。

(二)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水田1500元亩年;旱平地(宅基地)1200元亩年;林地及其它荒地800元亩年。临时用地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临时用地范围内的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永久性用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见附件)。

(三)房屋补偿标准及办法。

拆迁房屋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房屋以墙皮为界进行丈量,标准见附件。

(四)地面附属物。

地面附着物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1.凡属违法违章建筑及构筑物、在G345国道线路走向确定后抢建的建筑物以及抢种、抢栽的农作物及树木等一律不予补偿。

2.拆迁过渡费(含迁出、回迁搬家费)按3000元户给子补偿,由拆迁户自行解决临时过渡安置。在规定期限内将房屋拆迁完毕的,再按6000元户给子一次性奖励,超过规定期限搬迁的不予奖励。

3.因工程建设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道路及其它设施,由建设单位与产权单位协商拆除和迁移。

4.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环保费等有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临时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规定,按年进行补偿,由用地单位到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6.对于本补偿标准未涉及到的问题,由县国道G345宁陕至新建段(宁陕镇安界)公路改建项目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各方拿出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7.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宁陕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G345宁陕至新建段公路改建工程宁陕境内征地地面附属物补偿标准表.xls

二、国道修路拆房补偿规定

修省道拆房子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

修省道拆房子,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的房屋拆迁补偿、地上附属物补偿和拆迁过渡期补偿,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附属物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修省道拆房子赔偿标准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

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修省道拆房补偿标准价

法律分析:

被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补偿,在相关法律中被明确规定为: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国道修路拆房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被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补偿,在相关法律中被明确规定为: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3国道扩建征地补偿

修省道拆房子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

修省道拆房子,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的房屋拆迁补偿、地上附属物补偿和拆迁过渡期补偿,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附属物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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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镇安拆迁补偿标准,国道修路拆房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张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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