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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房被烧拆迁补偿,老房子被火烧后拆迁是怎么补偿

摘要:本文介绍居民楼房被烧拆迁补偿,老房子被火烧后拆迁是怎么补偿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房屋失火,拆迁时如何补偿,房子被烧了有赔偿吗,老房子拆迁怎么赔偿,城区老房子拆迁怎么赔偿,房子烧了有没有赔偿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居民楼房被烧拆迁补偿,老房子被火烧后拆迁是怎么补偿

居民楼房被烧拆迁补偿,老房子被火烧后拆迁是怎么补偿

一、老房子被火烧后拆迁是怎么补偿

老房子被火烧后拆迁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因此,在老房子被火烧后拆迁的情况下,被征收人应获得不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补偿。

二、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对被征收人给予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这包括搬迁费用以及临时安置期间的租金等支出。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老房子被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那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被征收人还有权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

综上所述,老房子被火烧后拆迁的补偿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和方式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确定,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来了解更多详细信息。

二、城区老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拆迁时对于已经因为损毁或者火灾等各种灾害造成房屋灭失的一般不予补偿但建筑专占有的土地具备合法使用权切使用权属于个人的会对土地部分进行补偿

房屋灭失的原因经公安机关认定为非人为的,不具备使用价值,从实务来看有的地方会酌量进行补偿,有的则不予补偿。

一、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当地上附着物被征收时,国家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不畅。

如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的土地,根据征地协议就已有的地上附着物,酌情给予补偿。

不过还有一种情况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后,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通常每个地方都各自的补偿标准,根据拆什么,补什么;

拆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补偿。

政府根据所拆迁房屋的结构类型、面积大小给与合理的补偿费用,补偿标准按当地现行价格规定。

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被拆迁的,根据原标准支付合理的补偿费用,面对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值,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

但是,用地单位对违法建筑或超出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关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等费用,按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进行测算,制定符合当地物价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关于花草、林木等补偿标准可依当地现行价格进行补偿。

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拆迁补偿对象

1、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2、租赁具有合法批建手续非房屋房地产的承租人。

(二)拆迁补偿范围

1、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范围内的房地产及其附属物;

2、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自己投资超出普通装修部分;

3、企业和个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三)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四)安置地点:

在本拆迁区域内按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位置回迁安置。

三、北京违章建筑拆除补偿

在违章建筑拆迁补偿问题上,应当区分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建筑和建筑范围内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拆迁补偿款和拆迁补助费,拆迁补偿和拆迁赔偿等。

首先,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但是,不能据此认为,拆除违法建筑使用的材料,拆迁人也不需要补偿。

事实上,某些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从价值上来说是可以独立存在的,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

其次,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建筑人的财产利益。

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

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章建筑给违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再次,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

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独立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

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违章建筑人的违章建筑内的合法财产权益,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房屋失火,拆迁时如何补偿

一、房子被烧了有赔偿吗1、房子被烧了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但如果是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那么可以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处理,具体情况可以报警后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根据取证的结果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房屋烧毁的赔偿由谁负责1、如果办理了保险的,保险公司负责;

2、没有保险的引起火灾的责任人负责;

3、没有保险没有责任人的自己负责,政府补助。

四、房子被烧了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

老房子拆迁,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五、老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

老房子拆迁,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六、房子烧了有没有赔偿

拆迁时对于已经因为损毁或者火灾等各种灾害造成房屋灭失的一般不予补偿但建筑专占有的土地具备合法使用权切使用权属于个人的会对土地部分进行补偿

房屋灭失的原因经公安机关认定为非人为的,不具备使用价值,从实务来看有的地方会酌量进行补偿,有的则不予补偿。

一、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当地上附着物被征收时,国家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不畅。

如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的土地,根据征地协议就已有的地上附着物,酌情给予补偿。

不过还有一种情况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后,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通常每个地方都各自的补偿标准,根据拆什么,补什么;

拆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补偿。

政府根据所拆迁房屋的结构类型、面积大小给与合理的补偿费用,补偿标准按当地现行价格规定。

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被拆迁的,根据原标准支付合理的补偿费用,面对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值,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

但是,用地单位对违法建筑或超出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关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等费用,按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进行测算,制定符合当地物价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关于花草、林木等补偿标准可依当地现行价格进行补偿。

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拆迁补偿对象

1、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2、租赁具有合法批建手续非房屋房地产的承租人。

(二)拆迁补偿范围

1、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范围内的房地产及其附属物;

2、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自己投资超出普通装修部分;

3、企业和个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三)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四)安置地点:

在本拆迁区域内按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位置回迁安置。

三、北京违章建筑拆除补偿

在违章建筑拆迁补偿问题上,应当区分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建筑和建筑范围内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拆迁补偿款和拆迁补助费,拆迁补偿和拆迁赔偿等。

首先,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但是,不能据此认为,拆除违法建筑使用的材料,拆迁人也不需要补偿。

事实上,某些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从价值上来说是可以独立存在的,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

其次,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建筑人的财产利益。

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

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章建筑给违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再次,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

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独立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

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违章建筑人的违章建筑内的合法财产权益,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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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居民楼房被烧拆迁补偿,老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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