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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子拆迁补偿怎么分配,单位房拆迁房产个人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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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子拆迁补偿怎么分配,单位房拆迁房产个人怎么分配

单位房子拆迁补偿怎么分配,单位房拆迁房产个人怎么分配

一、单位房拆迁房产个人怎么分配

单位房拆迁时,房产的分配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拆迁补偿方式以及户内人口的安置等。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且为集体土地性质,安置时按人头计算面积,则夫妻双方对于各自享有的安置面积享有份额。增购面积部分,根据出资情况进行划分。

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时同样按人头计算面积,只要夫妻双方均享有拆迁安置面积,则对回迁房屋产权享有一定份额,具体份额需根据登记情况及父母意愿确定。

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建或购买,则所得回迁房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拆迁补偿方式及户内人口安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些补偿费用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和户内人口的实际需求进行分配。

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根据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计算。在分配时,应确保所有权人得到相应的补偿。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的不便,根据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户内人口每月补贴。这部分费用应按照户内人口的实际居住需求进行分配。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拆迁或放弃某些权利。这部分费用的分配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和户内人口的配合程度来确定。

综上所述,单位房拆迁时房产的分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综合考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拆迁补偿方式以及户内人口的安置需求等多个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分配的公平与合理。

二、单位分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是否有签订相应的合同,可以约定向法院起诉要回相应的款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单位分的房子拆迁

拆迁分配房子的方式如下: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被拆迁房屋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时按人头计算面积的,夫妻双方当然对于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积享有一定份额。

而对于增购面积,如果用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折抵的,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

如果是夫妻二人缴纳部分房款购买的,二人对于增购面积均有份额;

属于折抵与现款相结合的,要确定相应的比例再进行分割;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

安置时按人头计算的,只要二人均享有了拆迁安置面积,那么夫妻双方对于回迁房屋产权享有一定份额,而不论回迁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或是夫妻一方名下,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应当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建或购买的,所得回迁房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拆迁怎么分配房子

单位的职工房虽然产权归单位,但房子是属于单位自管房,员工具有使用权。

如果承租人如果不是自原放弃,单位是无权收回的。

主要是看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五、单位分配的房子要拆,怎么办?

单位的职工房虽然产权归单位,但房子是属于单位自管房,员工具有使用权。

如果承租人如果不是自原放弃,单位是无权收回的。

主要是看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六、单位分配房要拆怎么办 -房屋拆迁

法律分析:

是否有签订相应的合同,可以约定向法院起诉要回相应的款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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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单位房子拆迁补偿怎么分配,单位分配的房子要拆,怎么办?

内容审核:李佳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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