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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追要房子拆迁补偿吗,离婚后房子拆迁还能要补偿吗

摘要:本文介绍离婚后可以追要房子拆迁补偿吗,离婚后房子拆迁还能要补偿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离婚后还能享受拆迁补偿吗,离婚拆迁房怎么分,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还有份吗,拆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离婚后是否还能分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离婚后可以追要房子拆迁补偿吗,离婚后房子拆迁还能要补偿吗

离婚后可以追要房子拆迁补偿吗,离婚后房子拆迁还能要补偿吗

一、离婚后房子拆迁还能要补偿吗

一个房子的拆迁款一直是房屋所有人和共同居住人最关心的问题,如果是一对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理所当然可以一起享有拆迁款,但是如果是离婚了的夫妻,有的会希望在房子拆迁之后自己还能拥有部分拆迁款,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离婚后房子拆迁还能要补偿吗的相关内容。一、离婚后房子拆迁还能要补偿吗

1、对于私有住宅,离婚后的拆迁补偿只给予产权人,也就是说只给房子的主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就是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因此,离婚后房产已经属于了一方,房产拆迁补偿按照规定只属于房屋产权一方,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2、按照法律规定,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需要确定由哪方进行使用居住,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对于公房拆迁补偿的,政策一般是对居住人进行补偿。因此,对于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后未取得居住使用的一方,也是没有权利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

3、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常见陷阱

1、采用心理战术逼迫被拆迁人签字

在实际拆迁中,拆迁方常以政策作为挡箭牌,以“少补”或“不补偿”作为威胁,逼迫被拆迁人签字,被拆迁方的口头威胁与政策不等于法律,在遇到此类状况时,一定果断选择维权。

2、合同约定不够具体明确

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

3、拆迁方未当场签字盖章合同被篡改

拆迁人经常以需要将被拆迁人签好字的合同带回盖章为由,承诺会在签字盖章后将完整的协议交给被拆迁人。待协议交回被拆迁人手上时,这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条款可能跟自己当初签订的有所出入,补偿标准条款已经被拆迁人修改。

4、房屋评估有猫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不管是整体评估还是分户评估报告,都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评估机构公章。

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如何处理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离婚后房子拆迁还能要补偿吗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就会马上对夫妻财产进行分配。离婚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归属了其中的某一方,因此日后又拆迁,另一方是没有权利申请拆迁补偿的。对于可以领到拆迁补偿的一方要注意拆迁补偿时的各种细节问题。

二、拆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法律分析:

户籍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离婚前一直实际居住。

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拆迁,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

原告户籍在册男方父亲名下私房内,房屋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亲的私房拆迁安置。

原被告实际居住。

离婚时,对该房屋主张居住权没有得到支持。

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

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

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

属案外人私产,拆迁补偿按人头固定平方。

离婚后,可获等平方的现价补偿。

农村宅基地房屋。

非建房出资人,作为登记的立基人口,有权主张分割拆迁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后还能享受拆迁补偿吗

法律分析:

离婚拆迁的房屋按被拆迁房屋的财产归属来分割。

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房屋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由夫妻共同支付房款并婚后取得房产证,那么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四、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法律分析:

首先,离婚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确定房产的归属。

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未取得房产的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补偿款的。

但是,由于我国房子有着不同的存在形式,离婚后房屋拆迁因为政策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再者,未取得产权的公房,法律规定,离婚时需要确定由哪一方使用居住,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所以在公房拆迁补偿的时候,政策还是对居住人进行补偿,离婚后,未取得公房居住使用的一方无权请求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

如果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离婚时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口已经迁出的,则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五、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还有份吗

法律分析:

首先,离婚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确定房产的归属。

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未取得房产的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补偿款的。

但是,由于我国房子有着不同的存在形式,离婚后房屋拆迁因为政策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再者,未取得产权的公房,法律规定,离婚时需要确定由哪一方使用居住,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所以在公房拆迁补偿的时候,政策还是对居住人进行补偿,离婚后,未取得公房居住使用的一方无权请求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

如果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离婚时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口已经迁出的,则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六、离婚后是否还能分房屋拆迁补偿款

法律分析:

户籍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离婚前一直实际居住。

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拆迁,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

原告户籍在册男方父亲名下私房内,房屋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亲的私房拆迁安置。

原被告实际居住。

离婚时,对该房屋主张居住权没有得到支持。

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

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

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

属案外人私产,拆迁补偿按人头固定平方。

离婚后,可获等平方的现价补偿。

农村宅基地房屋。

非建房出资人,作为登记的立基人口,有权主张分割拆迁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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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了能拿到拆迁款吗

2、离婚之后 还可以争夺对方的房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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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邓青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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