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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无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国有划拨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会被国家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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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无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国有划拨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会被国家收回吗

划拨无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国有划拨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会被国家收回吗

一、国有划拨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会被国家收回吗

国有划拨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并不直接意味着该房子会被国家收回。但是,缺乏房产证可能影响房子的合法性和权益保障。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国有划拨地房子的性质

国有划拨地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使用者使用的土地。在这类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虽然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但房屋所有权可以属于个人或单位。因此,划拨土地上的房子是可以拥有房产证的,该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

二、房产证的重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人依法拥有房屋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重要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其所有权和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三、没有房产证可能面临的问题

权益无法保障: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面临拆迁、征收等政府行为时,可能难以证明其合法所有权,从而无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和安置。

交易受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此,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市场上的交易会受到严重限制。

四、国家收回土地的情形

国家收回土地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形:

土地使用权期满未续期;

土地使用权人违反土地使用规定;

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等。

然而,这些情形与房子是否拥有房产证无直接关联。即使房子没有房产证,只要土地使用权人合法使用土地且未违反相关规定,国家通常不会直接收回土地。

综上所述,国有划拨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并不直接导致被国家收回,但会影响房子的合法性和权益保障。因此,建议尽快办理房产证以确保自身权益。

二、国家划拨地可以办房产证吗?

可以办房产证, 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

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

目前,此类情况均为房改房、集资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划拨土地的房子风险

划拨土地是政府行为,这种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一般称为“政策房”,比如安居工程房、经济适用房,还有单位所建设的房屋经过房改称为房改房。

这些房屋的取得一般都有政策上的限制,比如户籍、家庭无住房等。

这类房屋也可以取得房产证,没有风险,只是在满足相关条件后才可以上市交易(如经适房购买后五年内不得出售)。

交易时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按照房改房、安居房、经适房依次为交易价的1%、2%、15%。

划拨土地的房子能贷款吗

可以抵押贷款,但必须交抵押期间的土地出让金,需缴纳的费用:

他项权利登记发证的登记费、工本费。

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抵押申请;(2)双方的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3)双方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抵押合同(原件);(5)借款合同(原件);(6)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代码(复印件);(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8)土地评估报告;(9)交纳土地出让金凭证。

上述材料备齐后,承办人审核并交领导批准,发给抵押许可证,项目单位凭抵押许可证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与之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到土地房产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承办人向抵押权人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

划拨土地的房子能买吗

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买,就是在过户的时候要交一笔不少的出让金,然后这个房子就会有契证,以后房子买卖就不再需要交了,具体多少根据面积和土地等级而定(以房管局的价格为准)。

房产证划拨土地怎么买卖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划拨土地的房产能过户吗

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过户,但过户应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三、划拨土地的房屋是否有房产证?

有补偿。

有房产证的,就具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土地虽然是划拨土地,但在房屋拆迁和二次交易中土地出让金一般只占当地市场房屋评估价的1%,很少的一部分,所以房屋拆迁主要补偿房屋所有权部分,有补偿,而且跟出让土地得来的房屋差不多。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划拨土地拆迁有赔偿吗1、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也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3、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二、如何赔偿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拆迁补偿就房屋本身来说补偿是一样的,出让与划拨只是国土管理部门在将拆迁完成以后的土地在推向市场的时候,如果是划拨,则国土部门需要履行出让的手续。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

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

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有房产证的划拨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1、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

当划拨的土地要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为“出让”2、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收益的一种方式,简单点说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没有给政府钱的就是划拨,主要用于政府项目,出让就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保证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人将土地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前者是国家划拨给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

后者是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个人、单位或者集体。

4、要判断是用于那方面,如果是私人购买商品房,肯定要出让土地好些,但政府的廉租房或者安置房都是划拨土地,即使购买了,也不影响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五、房产证上划拨跟国有划拨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

1、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

当划拨的土地要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为“出让”2、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收益的一种方式,简单点说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没有给政府钱的就是划拨,主要用于政府项目,出让就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保证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人将土地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前者是国家划拨给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

后者是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个人、单位或者集体。

4、要判断是用于那方面,如果是私人购买商品房,肯定要出让土地好些,但政府的廉租房或者安置房都是划拨土地,即使购买了,也不影响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六、划拨的土地房能办理房产证吗?

可以办房产证, 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

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

目前,此类情况均为房改房、集资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划拨土地的房子风险

划拨土地是政府行为,这种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一般称为“政策房”,比如安居工程房、经济适用房,还有单位所建设的房屋经过房改称为房改房。

这些房屋的取得一般都有政策上的限制,比如户籍、家庭无住房等。

这类房屋也可以取得房产证,没有风险,只是在满足相关条件后才可以上市交易(如经适房购买后五年内不得出售)。

交易时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按照房改房、安居房、经适房依次为交易价的1%、2%、15%。

划拨土地的房子能贷款吗

可以抵押贷款,但必须交抵押期间的土地出让金,需缴纳的费用:

他项权利登记发证的登记费、工本费。

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抵押申请;(2)双方的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3)双方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抵押合同(原件);(5)借款合同(原件);(6)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代码(复印件);(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8)土地评估报告;(9)交纳土地出让金凭证。

上述材料备齐后,承办人审核并交领导批准,发给抵押许可证,项目单位凭抵押许可证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与之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到土地房产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承办人向抵押权人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

划拨土地的房子能买吗

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买,就是在过户的时候要交一笔不少的出让金,然后这个房子就会有契证,以后房子买卖就不再需要交了,具体多少根据面积和土地等级而定(以房管局的价格为准)。

房产证划拨土地怎么买卖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划拨土地的房产能过户吗

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过户,但过户应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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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划拨无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房产证上划拨跟国有划拨有什么区别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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