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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房屋拆迁有补偿吗,丧偶再婚拆迁享受新增补偿吗

摘要:本文介绍再婚房屋拆迁有补偿吗,丧偶再婚拆迁享受新增补偿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再婚的能不能享受政策,关于丧偶再婚的法律,拆迁二婚可以享受补偿吗?,拆迁再婚的能不能享受规定,二婚不能享受撤迁安置赔偿么?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再婚房屋拆迁有补偿吗,丧偶再婚拆迁享受新增补偿吗

再婚房屋拆迁有补偿吗,丧偶再婚拆迁享受新增补偿吗

一、丧偶再婚拆迁享受新增补偿吗

丧偶再婚的人在拆迁时,是有可能享受新增补偿的,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拆迁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首先,拆迁补偿通常基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地理位置和其他相关因素。如果丧偶再婚的人在再婚前的房产面临拆迁,且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那么拆迁补偿应归其个人所有。这种情况下,再婚并不会影响拆迁补偿的归属。

其次,如果拆迁政策考虑到家庭成员数量或户口因素,并且再婚配偶及其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计入家庭成员数量,从而影响拆迁补偿的数额。这种情况下,丧偶再婚的人及其再婚配偶和子女可能会享受到更多的拆迁补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拆迁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还需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此外,如果涉及到遗产继承等法律问题,也需要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丧偶再婚的人在拆迁时能否享受新增补偿,取决于具体拆迁政策和实际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二、拆迁再婚的能不能享受规定

如果在征地之前,二婚配偶及其子女已经落户的,则二婚所带的子女可以分得征地款;

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二婚所带的子女不可以分得征地款。

需要给予拆迁居民拆迁补偿款,以保证其安置,拆迁款是按照户口人数来给予的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离婚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要考虑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关于土地征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女方户口还属于村集体的,就算是已经离婚的,也有征地补偿款。

关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怎么样的呢?拆迁款是被拆迁人的,不需要分配,都是自己的。

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

由于遗产范围限定在被继承人去世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因房屋拆迁所得到利益如果没有实际进行确定、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则拆迁权益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去世的。

应当首先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继承,根据房屋属于私房还是公房,分别确定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再由新的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拆迁手续。

2、已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后,但拆迁利益尚未实际取得前去世的。

具体指拆迁协议已经签订,但是拆迁补偿款尚未发放、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产证等拆迁利益尚未取得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应当等当相关拆迁利益实际取得后,再进行相关遗产的分割、分配。

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证需要间隔很长时间,也可以先就目前已经取得的拆迁款及其他财产进行遗产分割,拆迁安置房等到取得产证或房产登记中心可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再由各方继承人对该拆迁安置房进行分割、继承。

3、已签订拆迁协议且已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实际取得拆迁利益后去世。

所涉及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如果遇到房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拆迁安置房登记手续情况的,可以先由各方继承人签订遗产分配协议,确定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方式并进行公证,然后等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后,再执行该份遗产分配协议,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拆迁再婚的能不能享受政策

法律分析:

1、丧偶再婚,一般只需要公民提供再婚双方有效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再婚一方相关的婚育证明等资料就可以申请办理结婚手续;

2、根据婚姻法显示,若一方离世,该婚姻关系是自动取消的。

若需要办理再婚的情况下,民政部门一般会要求再婚一方提供有效的婚育证明作为办理结婚的备案使用,因此,具体办理要求是需要公民到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部门进行了解为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四、关于丧偶再婚的法律

一、拆迁二婚可以享受补偿吗

1、拆迁补偿都是补偿给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的使用权人的,如果双方是房屋的共有人,拿到补偿没有问题。

但是如果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只是被拆迁户的家庭成员,具体有没有补偿或者安置费,这就是政策性问题了。

这个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是不管政策如何制定,大多都不会脱离户口问题。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

1、市场评估价: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三、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

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款可以等于或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产权调换

所谓产权调换,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用自己购买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权补偿给被征收人,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的补偿方式,被征收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均由相应的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规则评估确定。

产权调换方式通常是由于被征收人无其他住房或者不愿意至其他地域生活,而选择搬至征收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居住。

近几年由于房屋价格持续上涨,而征收人提供的房屋价格相对适中,导致被征收人更乐于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3)、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

在征收补偿中,对被征收房屋一部分实行货币补偿,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即是货币补偿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这种补偿方式,在法律实务中是普遍存在的。

在实行产权调换时,调换房屋面积的建筑面积与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很难正好相等;

即使相当,也可能在结构上不相同,需要进行价格结算。

因此,这是就需要通过货币补偿的形式,对产权调换补偿不足部分加以补偿。

拆迁二婚可以享受补偿吗这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需要确定出房屋的归属权,如果是属于共同的房屋就可以获得,如果不是那么获得此拆迁款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双方在婚内期间有约定,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处理,所以,情况不同所处理的方式也就会不一样。

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五、拆迁二婚可以享受补偿吗?

一、拆迁二婚可以享受补偿吗

1、拆迁补偿都是补偿给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的使用权人的,如果双方是房屋的共有人,拿到补偿没有问题。

但是如果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只是被拆迁户的家庭成员,具体有没有补偿或者安置费,这就是政策性问题了。

这个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是不管政策如何制定,大多都不会脱离户口问题。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

1、市场评估价: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三、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

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款可以等于或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产权调换

所谓产权调换,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用自己购买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权补偿给被征收人,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的补偿方式,被征收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均由相应的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规则评估确定。

产权调换方式通常是由于被征收人无其他住房或者不愿意至其他地域生活,而选择搬至征收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居住。

近几年由于房屋价格持续上涨,而征收人提供的房屋价格相对适中,导致被征收人更乐于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3)、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

在征收补偿中,对被征收房屋一部分实行货币补偿,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即是货币补偿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这种补偿方式,在法律实务中是普遍存在的。

在实行产权调换时,调换房屋面积的建筑面积与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很难正好相等;

即使相当,也可能在结构上不相同,需要进行价格结算。

因此,这是就需要通过货币补偿的形式,对产权调换补偿不足部分加以补偿。

拆迁二婚可以享受补偿吗这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需要确定出房屋的归属权,如果是属于共同的房屋就可以获得,如果不是那么获得此拆迁款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双方在婚内期间有约定,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处理,所以,情况不同所处理的方式也就会不一样。

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六、二婚不能享受撤迁安置赔偿么?

如果在征地之前,二婚配偶及其子女已经落户的,则二婚所带的子女可以分得征地款;

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二婚所带的子女不可以分得征地款。

需要给予拆迁居民拆迁补偿款,以保证其安置,拆迁款是按照户口人数来给予的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离婚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要考虑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关于土地征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女方户口还属于村集体的,就算是已经离婚的,也有征地补偿款。

关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怎么样的呢?拆迁款是被拆迁人的,不需要分配,都是自己的。

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

由于遗产范围限定在被继承人去世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因房屋拆迁所得到利益如果没有实际进行确定、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则拆迁权益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去世的。

应当首先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继承,根据房屋属于私房还是公房,分别确定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再由新的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拆迁手续。

2、已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后,但拆迁利益尚未实际取得前去世的。

具体指拆迁协议已经签订,但是拆迁补偿款尚未发放、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产证等拆迁利益尚未取得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应当等当相关拆迁利益实际取得后,再进行相关遗产的分割、分配。

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证需要间隔很长时间,也可以先就目前已经取得的拆迁款及其他财产进行遗产分割,拆迁安置房等到取得产证或房产登记中心可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再由各方继承人对该拆迁安置房进行分割、继承。

3、已签订拆迁协议且已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实际取得拆迁利益后去世。

所涉及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如果遇到房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拆迁安置房登记手续情况的,可以先由各方继承人签订遗产分配协议,确定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方式并进行公证,然后等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后,再执行该份遗产分配协议,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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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再婚房屋拆迁有补偿吗,拆迁二婚可以享受补偿吗?

内容审核:赵秀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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