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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房屋附属物有哪些有补偿吗,征地拆迁中附属物赔偿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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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房屋附属物有哪些有补偿吗,征地拆迁中附属物赔偿包括哪些?

拆迁时房屋附属物有哪些有补偿吗,征地拆迁中附属物赔偿包括哪些?

一、征地拆迁中附属物赔偿包括哪些?

征地拆迁中的附属物赔偿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相关的附属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补偿。这些附属物一般指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但不是独立的建筑,比如围墙、门前台阶、庭院绿化等。这些附属物应当具有合法性,即其来源和安装制作不存在法律瑕疵。在拆迁过程中,因征收造成的这些附属物的损失,征收方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此外,如果拆迁涉及到未到期限的临时建筑,也应给予适当补偿。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且都有规定的使用期限。拆除未到期的临时建筑,会给临时建筑所有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应得到相应的赔偿。

总的来说,征地拆迁中的附属物赔偿涵盖了与房屋主体建筑相关的附属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未到期限的临时建筑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赔偿涉及到许多具体因素,如附属物的类型、价值、使用年限等,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可能需要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来确定赔偿金额。同时,被拆迁方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确保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即:

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收益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拆迁中附属物赔偿包括哪些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征用林地补偿费分为以下六种:

(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为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到800元;

(2)用材林,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

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

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到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到30000元计算。

(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

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

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到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到2400元计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到2000元;

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到3000元;

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到6000元;

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6)“四旁”林木:

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到到5元计算;

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2、森林植被恢复费。

暂定每亩30000元,免交垦复基金。

征用、占用森林地单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邻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3、林地补偿费。

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标准和规定办理;

4、劳动力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迁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2、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3、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4、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5、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6、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7、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8、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9、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10、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11、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12、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13、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14、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拆迁都赔偿什么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拆迁都赔偿什么科目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赔偿一般都包含什么

需要根据拆迁对象具体的情况,除土地补偿外,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包括:

房屋补偿费;

周转补偿费;

奖励性补偿费。

各种补偿金由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拆迁户支付。

企业被拆迁之后附属设施应当如何补偿赔偿

企业被拆迁之后附属设施应通过通过产权置换方式或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

产权置换是指按所拆迁的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结算,拆迁人以其他地方的房屋进行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根据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和附属设施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确定具体价格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企业被拆迁之后附属设施要如何补偿赔偿

企业被拆迁之后附属设施可通过产权置换或货币形式的补偿。

产权置换是指按被拆迁人的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结算,拆迁人通过其他地方的房屋进行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会根据附属设施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定价,给出被拆迁人一个合理的补偿价格。

五、拆迁时都有什么地上附属物赔偿

1、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2、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3、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4、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5、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6、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7、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8、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9、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10、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11、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12、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13、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14、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拆迁都赔偿什么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拆迁都赔偿什么科目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赔偿一般都包含什么

需要根据拆迁对象具体的情况,除土地补偿外,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包括:

房屋补偿费;

周转补偿费;

奖励性补偿费。

各种补偿金由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拆迁户支付。

企业被拆迁之后附属设施应当如何补偿赔偿

企业被拆迁之后附属设施应通过通过产权置换方式或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

产权置换是指按所拆迁的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结算,拆迁人以其他地方的房屋进行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根据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和附属设施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确定具体价格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企业被拆迁之后附属设施要如何补偿赔偿

企业被拆迁之后附属设施可通过产权置换或货币形式的补偿。

产权置换是指按被拆迁人的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结算,拆迁人通过其他地方的房屋进行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会根据附属设施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定价,给出被拆迁人一个合理的补偿价格。

六、拆迁补偿地上附属物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即:

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收益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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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拆迁附属物包括哪些

2、拆迁房附属物怎么算

3、房屋拆迁附属物赔偿明细

4、拆迁附属物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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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房屋拆迁附着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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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贾波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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