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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盆栽有补偿吗,两户人家公共的地有一户在上面种盆栽违法吗

摘要:本文介绍房屋拆迁盆栽有补偿吗,两户人家公共的地有一户在上面种盆栽违法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一户村民有两处宅基地,算违法吗,一户两个宅基地怎么办,一处宅基地能否分2户,公共区域种树违法吗,占用公家土地个人栽树可以吗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房屋拆迁盆栽有补偿吗,两户人家公共的地有一户在上面种盆栽违法吗

房屋拆迁盆栽有补偿吗,两户人家公共的地有一户在上面种盆栽违法吗

一、两户人家公共的地有一户在上面种盆栽违法吗

在两户人家公共的地上种盆栽是违法的。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因此,两户人家公共的地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或进行占用。

二、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也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此,在其中一户未经允许在公共绿地上种植盆栽,违反了这一规定。

三、如果其中一户擅自占用公共用地种植盆栽,不仅侵犯了另一户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对公共绿地的整体环境和生态平衡造成破坏。此外,这种行为也可能引发邻里纠纷,影响社区和谐。

综上所述,两户人家公共的地上种盆栽是违法的。如果发生此类情况,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公共区域种树违法吗

法律分析:

不违法,多户依法可使用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而集中一处位置建设的,并且没有超出当地规划核准面积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农村一户是否有多处宅基地违法,如何规定

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是:

政府有权无条件收回多余的宅基地,通过违法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可以对户主处以罚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村民宅基地转让纠纷有哪些,如何处理村民宅基地转让

宅基地转让纠纷中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政府处理或者在诉讼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该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村民宅基地转让纠纷有哪些,村民宅基地转让如何处理

宅基地转让纠纷中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政府处理或者在诉讼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该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村民宅基地转让纠纷有哪些,村民宅基地转让如何处理?

遇到宅基地转让纠纷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时可以向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离婚后,可以申请宅基地吗?一户人家

法律分析:

想要可以申请宅基地,需要具备下列条件就可以申请宅基地用地,与离婚无关:

1.本地农村户口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以及成年子女需要独立出户口,并且原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

3.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干部以及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并且还有港澳台同胞,想要盖房建房而没有宅基地;

4.因城市规划而征收原宅基地,而又没有其他宅基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一户村民有两处宅基地,算违法吗

法律分析:

如个人因继承土地上房屋而合法拥有两块宅基地的,可以正常利用;

如果是非法获得的第二块宅基地,应当主动退还,如不退还的,土地管理部门会责令违法行为人退还该宅基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四、一户两个宅基地怎么办

一、一处宅基地能否分2户1、一处宅基地能分2户。

若是申请人已年满18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家中有多个子女的,在婚后可申请分户;

不是所有的农村村民都能申请分户,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村集体批准后才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宅基地的申请条件有哪些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五、一处宅基地能否分2户

一、一处宅基地能否分2户1、一处宅基地能分2户。

若是申请人已年满18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家中有多个子女的,在婚后可申请分户;

不是所有的农村村民都能申请分户,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村集体批准后才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宅基地的申请条件有哪些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六、占用公家土地个人栽树可以吗

法律分析:

不违法,多户依法可使用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而集中一处位置建设的,并且没有超出当地规划核准面积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农村一户是否有多处宅基地违法,如何规定

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是:

政府有权无条件收回多余的宅基地,通过违法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可以对户主处以罚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村民宅基地转让纠纷有哪些,如何处理村民宅基地转让

宅基地转让纠纷中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政府处理或者在诉讼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该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村民宅基地转让纠纷有哪些,村民宅基地转让如何处理

宅基地转让纠纷中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政府处理或者在诉讼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该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村民宅基地转让纠纷有哪些,村民宅基地转让如何处理?

遇到宅基地转让纠纷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时可以向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离婚后,可以申请宅基地吗?一户人家

法律分析:

想要可以申请宅基地,需要具备下列条件就可以申请宅基地用地,与离婚无关:

1.本地农村户口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以及成年子女需要独立出户口,并且原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

3.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干部以及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并且还有港澳台同胞,想要盖房建房而没有宅基地;

4.因城市规划而征收原宅基地,而又没有其他宅基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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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盆栽有补偿吗,一处宅基地能否分2户

内容审核:高志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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