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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裕华区拆迁补偿办法,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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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裕华区拆迁补偿办法,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

石家庄裕华区拆迁补偿办法,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

一、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家庭类型包括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其申请条件有所不同,另有限制条件如离婚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具体而言,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条件如下: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石家庄公租房申请家庭类型包括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其申请条件有所不同,另有限制条件如离婚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具体而言,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条件如下: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4.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对新就业职工:1.申请人具有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循环化工园区,下同)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2.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4.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且毕业未满5年。5.申请人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6.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法律依据:《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家庭结构以及当地政府财政能力、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本地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住房保障面积的标准,并适时调整。确定或者调整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二、石家庄如何申请公租房及条件

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人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

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需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

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如有不符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及时落实整改。

公租房居住期限是多久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三、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家庭类型包括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其申请条件有所不同,另有限制条件如离婚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

具体而言,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

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对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具有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循环化工园区,下同)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

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且毕业未满5年。

5.申请人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6.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对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

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申请人在申请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5.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明、户籍(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在职证明、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特殊证件证明,具体所需材料需要申请类别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家庭结构以及当地政府财政能力、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本地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住房保障面积的标准,并适时调整。

确定或者调整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四、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

法律分析:

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程序:

1、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

等等。

法律依据:

《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 第二十四条 申请城镇住房保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规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

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地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当地户籍;

(二)家庭财产总额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当地规定的财产限额及收入线标准;

(三)在当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四)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在当地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五)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石家庄廉租房怎么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程序:

1、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

等等。

法律依据:

《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 第二十四条 申请城镇住房保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规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

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地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当地户籍;

(二)家庭财产总额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当地规定的财产限额及收入线标准;

(三)在当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四)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在当地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五)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人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

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需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

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如有不符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及时落实整改。

公租房居住期限是多久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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