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原则上执行前期移民标准,但考虑到两次移民间隔时间较长,市场物价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的实际,对待迁移民地上附着物部分项目的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1)对房屋补偿标准进行上调,调整幅度为55.9%。调整依据为:市统计局提供的1998年至2004年7年间我市居住类物价上涨指数(1559.9%)。(2)对葡萄补偿标准进行下调,由前期标准的100元株(76200元亩)调到30元株(22860元亩)。调整后仍高于朝政发[2003]47号文件规定的10000元亩标准。(3)其它项目物价变化不大,对移民生活没有大的影响,仍维持前期补偿标准不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下限执行:(1)居民点土地补偿5倍,安置补助费4倍,合计补偿9000元亩。(2)田间作业路、田坎、水渠占地补偿4倍,安置补助费4倍,合计补偿8000元亩。(3)未利用土地补偿2倍,不给安置补助金,即2000元亩。
二、綦江福林水库搬迁补偿标准?法律解析:
原则上执行前期移民标准,但考虑到两次移民间隔时间较长,市场物价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的实际,对待迁移民地上附着物部分项目的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1)对房屋补偿标准进行上调,调整幅度为55.9%。
调整依据为:
市统计局提供的1998年至2004年7年间我市居住类物价上涨指数(1559.9%)。
(2)对葡萄补偿标准进行下调,由前期标准的100元/株(76200元/亩)调到30元/株(22860元/亩)。
调整后仍高于朝政发[2003]47号文件规定的10000元/亩标准。
(3)其它项目物价变化不大,对移民生活没有大的影响,仍维持前期补偿标准不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下限执行:
(1)居民点土地补偿5倍,安置补助费4倍,合计补偿9000元/亩。
(2)田间作业路、田坎、水渠占地补偿4倍,安置补助费4倍,合计补偿8000元/亩。
(3)未利用土地补偿2倍,不给安置补助金,即2000元/亩。
三、綦江福林水库搬迁补偿规定?法律分析:
原则上执行前期移民标准,但考虑到两次移民间隔时间较长,市场物价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的实际,对待迁移民地上附着物部分项目的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1)对房屋补偿标准进行上调,调整幅度为55.9%。
调整依据为:
市统计局提供的1998年至2004年7年间我市居住类物价上涨指数(1559.9%)。
(2)对葡萄补偿标准进行下调,由前期标准的100元/株(76200元/亩)调到30元/株(22860元/亩)。
调整后仍高于朝政发[2003]47号文件规定的10000元/亩标准。
(3)其它项目物价变化不大,对移民生活没有大的影响,仍维持前期补偿标准不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下限执行:
(1)居民点土地补偿5倍,安置补助费4倍,合计补偿9000元/亩。
(2)田间作业路、田坎、水渠占地补偿4倍,安置补助费4倍,合计补偿8000元/亩。
(3)未利用土地补偿2倍,不给安置补助金,即2000元/亩。
四、綦江福林水库搬迁补偿标准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重庆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应当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还有就是土地的用途以及当地的区别来综合考虑。
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一、征地补偿和安置规定是什么?
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
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
在征地期限内,公安、工商、房产、规划等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发放营业执照和房屋改建、扩建、抵押、租赁、买卖等有关手续。
在征地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要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证件。
五、重庆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重庆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应当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还有就是土地的用途以及当地的区别来综合考虑。
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一、征地补偿和安置规定是什么?
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
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
在征地期限内,公安、工商、房产、规划等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发放营业执照和房屋改建、扩建、抵押、租赁、买卖等有关手续。
在征地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要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证件。
六、綦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法律解析:
原则上执行前期移民标准,但考虑到两次移民间隔时间较长,市场物价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的实际,对待迁移民地上附着物部分项目的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1)对房屋补偿标准进行上调,调整幅度为55.9%。
调整依据为:
市统计局提供的1998年至2004年7年间我市居住类物价上涨指数(1559.9%)。
(2)对葡萄补偿标准进行下调,由前期标准的100元/株(76200元/亩)调到30元/株(22860元/亩)。
调整后仍高于朝政发[2003]47号文件规定的10000元/亩标准。
(3)其它项目物价变化不大,对移民生活没有大的影响,仍维持前期补偿标准不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下限执行:
(1)居民点土地补偿5倍,安置补助费4倍,合计补偿9000元/亩。
(2)田间作业路、田坎、水渠占地补偿4倍,安置补助费4倍,合计补偿8000元/亩。
(3)未利用土地补偿2倍,不给安置补助金,即20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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