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停产停业损失 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利川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1、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
拟征收凉雾乡池谷村耕地按 年产值2000元/亩计算。
土地补偿费按10倍,安置补助费按 15倍,合计为50000元/亩;
园地补偿为耕地的1. 1倍、林地 补偿为耕地的0. 7倍;
未利用地补偿为耕地的0.5倍。
2、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青苗补助费按鄂土资函文件执行;
附作物补偿按利政规文件执行,林木的 补偿以林业部门确定的补偿标准或以征地方和被征地方协商价 格为补偿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利川凉雾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法律主观:
《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 土地被征收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 征地补偿费用 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 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四、利川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三类区片区片范围i:
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村。
补偿标准:
耕地:
30800元/亩;
菜地:
33880元/亩;
果园:
33880元/亩;
茶园:
33880元/亩;
精养鱼池:
33880元/亩;
林地:
21560元/亩;
未利用地:
15400元/亩。
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城市规划范围区域(含都亭办事处和东城办事处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凉舞乡的官屋村、大岩村、老河村、铁炉寨村、狮子村、凉雾村、诸天村、老场村、双井村、陈谷村、旗杆村、池谷村和元堡乡的青龙村、元堡村、小塘村、忠孝村、花秋村)。
补偿标准:
耕地:
50000元/亩;
菜地:
55000元/亩;
果园:
55000元/亩;
茶园:
55000元/亩;
精养鱼池:
55000元/亩;
林地:
35000元/亩;
未利用地:
25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谋道镇(光明村、更新村、南浦村、民生村、药材村、大庄村、柏杨村、铁峰村)、柏杨坝镇(柏杨坝村、响水村)、汪营镇(清源居委会、沙子坎村、交椅台村、巷子口村、苏家桥村、甘泉坝村、白泥塘村、兴盛村、貊丘村、五七村);
建南镇(仙祠村、蔬菜村、黄金村、建新村、茶坪村);
忠路镇(综合村、主坝村、田湾村、八圣村、木坝村、农科村、城池村、农渠居委会);
团堡镇)大坝村、晒田村、长槽村、安乐坪村)、南坪乡(南坪村、干堰村、大罗村、田湾村)、文斗乡(文龙村、林场村、火石垭村、鞍山村、长顺坝村);
毛坝镇(沙坝村、五一村、跃进村、五二村、田坝村、芭蕉村、石板村、花板村、清水村、善泥村、喻家村、楠木村、老木村);
沙溪乡(八银村、司城村、江口村、天望坡村)。
补偿标准:
耕地:
40250元/亩;
菜地:
44275元/亩;
果园:
44275元/亩;
茶园:
44275元/亩;
精养鱼池:
44275元/亩;
林地:
28175元/亩;
未利用地:
20125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i:
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村。
补偿标准:
耕地:
30800元/亩;
菜地:
33880元/亩;
果园:
33880元/亩;
茶园:
33880元/亩;
精养鱼池:
33880元/亩;
林地:
21560元/亩;
未利用地:
15400元/亩。
即明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五、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三类区片区片范围i:
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村。
补偿标准:
耕地:
30800元/亩;
菜地:
33880元/亩;
果园:
33880元/亩;
茶园:
33880元/亩;
精养鱼池:
33880元/亩;
林地:
21560元/亩;
未利用地:
15400元/亩。
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城市规划范围区域(含都亭办事处和东城办事处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凉舞乡的官屋村、大岩村、老河村、铁炉寨村、狮子村、凉雾村、诸天村、老场村、双井村、陈谷村、旗杆村、池谷村和元堡乡的青龙村、元堡村、小塘村、忠孝村、花秋村)。
补偿标准:
耕地:
50000元/亩;
菜地:
55000元/亩;
果园:
55000元/亩;
茶园:
55000元/亩;
精养鱼池:
55000元/亩;
林地:
35000元/亩;
未利用地:
25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谋道镇(光明村、更新村、南浦村、民生村、药材村、大庄村、柏杨村、铁峰村)、柏杨坝镇(柏杨坝村、响水村)、汪营镇(清源居委会、沙子坎村、交椅台村、巷子口村、苏家桥村、甘泉坝村、白泥塘村、兴盛村、貊丘村、五七村);
建南镇(仙祠村、蔬菜村、黄金村、建新村、茶坪村);
忠路镇(综合村、主坝村、田湾村、八圣村、木坝村、农科村、城池村、农渠居委会);
团堡镇)大坝村、晒田村、长槽村、安乐坪村)、南坪乡(南坪村、干堰村、大罗村、田湾村)、文斗乡(文龙村、林场村、火石垭村、鞍山村、长顺坝村);
毛坝镇(沙坝村、五一村、跃进村、五二村、田坝村、芭蕉村、石板村、花板村、清水村、善泥村、喻家村、楠木村、老木村);
沙溪乡(八银村、司城村、江口村、天望坡村)。
补偿标准:
耕地:
40250元/亩;
菜地:
44275元/亩;
果园:
44275元/亩;
茶园:
44275元/亩;
精养鱼池:
44275元/亩;
林地:
28175元/亩;
未利用地:
20125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i:
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村。
补偿标准:
耕地:
30800元/亩;
菜地:
33880元/亩;
果园:
33880元/亩;
茶园:
33880元/亩;
精养鱼池:
33880元/亩;
林地:
21560元/亩;
未利用地:
15400元/亩。
即明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六、利川市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1、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
拟征收凉雾乡池谷村耕地按 年产值2000元/亩计算。
土地补偿费按10倍,安置补助费按 15倍,合计为50000元/亩;
园地补偿为耕地的1. 1倍、林地 补偿为耕地的0. 7倍;
未利用地补偿为耕地的0.5倍。
2、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青苗补助费按鄂土资函文件执行;
附作物补偿按利政规文件执行,林木的 补偿以林业部门确定的补偿标准或以征地方和被征地方协商价 格为补偿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1、湖北省利川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最新
2、湖北省利川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细则
3、湖北省利川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全文
4、利川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5、利川市拆迁政策
6、利川2021年拆迁补偿标准
7、利川哪些地方要拆迁
8、利川征收范围
9、利川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0、湖北利川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北省利川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利川市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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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杰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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