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高陵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法律分析:
全区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58985元/亩统一执行。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件中其他事项不变。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
一、全区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58985元/亩统一执行。
二、新征地补偿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三、《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件中其他事项不变。
四、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以下统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意义
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区域不平衡等突出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切实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工作
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补偿集体土地的重要参考依据,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新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
省上统征的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其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认真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
新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各街办、各有关部门要周密组织,统筹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的各项工作。
针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制订工作预案,防止因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引发矛盾。
要加强政策解释,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四、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
征地补偿标准工作政策性强,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农林局、区民政局、区招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高陵分局、公安高陵分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五、新征地补偿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三、高陵区拆迁补偿文件法律分析:
地铁10号线高陵段涉及崇皇、耿镇、张卜、鹿苑4个街道的军庄、井王、桑家、榆楚、皂南、杏王、田家7个行政村的拆迁,各村的拆迁宽度以村庄实际和房屋现状为准。
目前,张卜街道杏王村、鹿苑街道田家村、耿镇街道榆楚村等涉及地铁建设需拆迁的居民房屋均已评估完成,新的拆迁奖励办法正在按程序进行最后审定,审定完成后将和拆迁公告一同发布,公告发布后立即进入实际拆迁阶段。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目前高陵区有哪些村子要拆迁法律分析:
高陵区这次拆迁涉及4个街办共7个行政村。
西安地铁十号线高陵段涉及崇皇、耿镇、张卜、鹿苑4个街道的军庄、井王、桑家、榆楚、皂南、杏王、田家等多个行政村的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第十九条 第一款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均价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第三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热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逼迁的原则。
五、高陵区有几个村拆法律分析:
高陵区这次拆迁涉及4个街办共7个行政村。
西安地铁十号线高陵段涉及崇皇、耿镇、张卜、鹿苑4个街道的军庄、井王、桑家、榆楚、皂南、杏王、田家等多个行政村的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第十九条 第一款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均价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第三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热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逼迁的原则。
六、陕西西安高陵农民拆迁补偿整策法律分析:
全区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58985元/亩统一执行。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件中其他事项不变。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
一、全区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58985元/亩统一执行。
二、新征地补偿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三、《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件中其他事项不变。
四、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以下统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意义
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区域不平衡等突出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切实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工作
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补偿集体土地的重要参考依据,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新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
省上统征的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其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认真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
新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各街办、各有关部门要周密组织,统筹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的各项工作。
针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制订工作预案,防止因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引发矛盾。
要加强政策解释,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四、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
征地补偿标准工作政策性强,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农林局、区民政局、区招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高陵分局、公安高陵分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五、新征地补偿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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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高陵崇皇房屋拆迁补偿,高陵区有几个村拆
内容审核:赵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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