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经过公证处公证后,确实受法律保护。公证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公证机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等进行的证明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一、公证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机构可以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这种证明活动所出具的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证据效力,如果涉及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拆迁房经过公证处公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得到了法律认可,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拆迁房的产权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拆迁房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力,但公证并不能直接改变房屋的产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因此,如果拆迁房尚未完成产权登记手续,仅凭公证并不能确保产权的转移。
三、拆迁补偿的影响
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房已经进行了公证,这将对拆迁补偿产生影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而拆迁房经过公证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得到了确认,这将有助于被征收人在拆迁补偿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拆迁房经过公证处公证后确实受法律保护,但公证并不能直接改变房屋的产权归属。在拆迁过程中,公证可以作为重要证据来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房可以公证吗拆迁时没有房产证办遗嘱公证可以向拆迁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出示拆迁合同、房产合同、核档证明等材料证明产权与所有权,填写公证申请表,查证属实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笔录,出具房产遗嘱公证书。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拆迁房没房产证怎么公证一、拆迁房没有房产证可以公证吗1、拆迁房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公证,具体如下:
(1)如果申请人只是暂时没有房产证,如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房产证抵押给了银行,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提供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等相关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的;
(2)但如果申请人是购买的安置房、回迁房或是自建房,一般不能公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二、拆迁流程步骤具体是什么1、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
2、入户调查评估;
3、内业计算;
4、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5、申请拆迁许可证;
6、发布拆迁公告;
7、出一个正式的评估报告;
8、送达拆迁评估报告。
四、拆迁房没有房产证可以公证吗法律分析:
可以。
安置房公证即对安置房的权属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经公证的安置房的权属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五、买卖拆迁安置房可以公证吗法律分析:
可以。
安置房公证即对安置房的权属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经公证的安置房的权属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六、拆迁房为什么要公证拆迁时没有房产证办遗嘱公证可以向拆迁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出示拆迁合同、房产合同、核档证明等材料证明产权与所有权,填写公证申请表,查证属实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笔录,出具房产遗嘱公证书。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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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可以和房屋公证吗,买卖拆迁安置房可以公证吗
内容审核:杨国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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