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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办法,2022年南京浦口区拆迁补偿标准

摘要:本文介绍南京浦口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办法,2022年南京浦口区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营业执照注销后立马办理新的可以吗?,婚前分期买的房子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做完证人笔录还能变嫌疑人,国旗能在节目表演中使用吗,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南京浦口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办法,2022年南京浦口区拆迁补偿标准

南京浦口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办法,2022年南京浦口区拆迁补偿标准

一、2022年南京浦口区拆迁补偿标准

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因为经济发展水平,所以低价是不一样的,每个人的生活水平也不同,所以需要按照每个人的每个地区的水平制定,一般的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公布网站,在网站上就能够看到文件的内容,所以在南京市浦口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有什么?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有什么?

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

房屋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南京市浦口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浦政规〔2017〕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南京市浦口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征收的,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原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具体标准见附表一。

住宅房屋实行统一建设的,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建房补助款组成,原房补偿款和建房补助款具体标准见附表二。

二、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区位补偿款、原房补偿款具体标准见附表三。

三、搬家费、住宅房屋征收提前搬家奖励费补偿标准

搬家费及提前搬家奖励按被征收的合法实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自征收期限首日起,按时限划分为二个奖励期限。

在第一个奖励期限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计算提前搬家奖励费,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

在第二个奖励期限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按每平方米250元标准计算提前搬家奖励费。

在规定的奖励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并搬家的,不予支付提前搬家奖励费,具体见附表四。

被征收人放弃申购安置房的(10平方米以上),可按照同片区安置房基准价格的50%给予奖励。

四、住宅房屋自行过渡费标准

按物价管理部门发布价格为准。

五、房屋装修单项补偿费,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以及征收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炉灶等拆移补偿费标准

1.房屋装修单项补偿费标准调整见附表五;

2.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标准调整见附表六;

3.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拆移补偿费标准见附表七;

4.炉灶补偿费标准见附表八;

5.以上没有涵盖到的特殊类别补偿,由实施单位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确定。

六、征收安置房片区基准价格指导标准

1.一级片区:安置房基准价格指导标准为5100元平方米。

2.二级片区:安置房基准价格指导标准为3900元平方米。

七、适用范围

1.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新实施的项目执行本标准。在此之前已开始实施征收的项目,仍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2.浦口区范围内的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适用本通知标准;

3.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浦政规〔2014〕3号)、《关于调整和完善浦口区房屋征迁补偿政策等标准的通知》(浦政规〔2014〕5号)同时废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6日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有什么?征地的补偿在南京的赔偿的标准是上面的介绍中已经很具体的而写出来了,根据土地的等级是分为两级的,一级的片区的话,土地的征收补偿是在5100元左右,二级片区的就是在3900元每平方米这样,这项政策的实施是在2017年发布实施的,所有南京的浦口区都需要按照这个就决定实施。

二、国旗能在节目表演中使用吗

法律分析:

个体工商户因登记的事项需要变更注销营业执照后,可以立即办理新的营业执照,但是需要由工商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登记机关才会准予登记,并在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三、营业执照注销后立马办理新的可以吗?

不一定。

如果说双方在结婚时对该房产的权属有约定,那么以约定为准。

如果说没有约定,那么对于此类:

婚前以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法院一般会认定房产所有权归属于登记权利人,由该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并且,在离婚后即使房贷尚未还清,该部分房贷也只是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四、婚前分期买的房子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

做完证人笔录的,如果涉嫌犯罪的,也是会变成犯罪嫌疑人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五、做完证人笔录还能变嫌疑人

法律分析:

做完证人笔录的,如果涉嫌犯罪的,也是会变成犯罪嫌疑人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六、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

个体工商户因登记的事项需要变更注销营业执照后,可以立即办理新的营业执照,但是需要由工商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登记机关才会准予登记,并在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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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京浦口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办法,做完证人笔录还能变嫌疑人

内容审核:刘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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