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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旧房拆迁补偿办法,农村旧房拆除政府补偿政策

摘要:本文介绍农村旧房拆迁补偿办法,农村旧房拆除政府补偿政策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农村旧房拆除补偿标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农村旧房拆除政策,农村拆房子怎么补偿,修新农村拆老房子怎么补贴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农村旧房拆迁补偿办法,农村旧房拆除政府补偿政策

农村旧房拆迁补偿办法,农村旧房拆除政府补偿政策

一、农村旧房拆除政府补偿政策

农村旧房拆除政府补偿政策如下:

1、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房屋拆迁补偿的流程如下:

1、由房屋征收拆迁部门和被征收人协商拆迁补偿问题,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

2、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后,双方要履行协议的义务,征收部门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拆迁补偿;

3、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农村拆房子怎么补偿

农村拆老房子有补贴。

补偿标准是: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三、农村旧房拆除补偿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是:

1.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以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四、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农村拆房建房政策法规1、如果审查时发现以下五类房屋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除,具体如下:

(1)无人继承的房屋;

(2)因为搬迁空出来的房屋;

(3)违规建房的,比如说在耕地上建房等;

(4)无人管理的房屋;

(5)有偿退出宅基地或者纳入征地拆迁,在拿到合理补偿后的房屋。

2、如果有以下现象,不给予修建住房:

(1)随便占用耕地乱盖乱建的;

(2)建房不经过审批的;

(3)建房不符合房地规划要求的;

(4)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的。

所以如果想要拆房建房需要提出申请,然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通过之后并且取得相关的建房证件以及手续才可以建房。

如果是不按规定流程申请直接盖房的都是可以按照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

农村老房子拆了重建需要什么手续?1、首先必须出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2、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房子应需要规划部门出具重建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

城镇规划范围外的则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重建审批后,才能动工;

3、审批手续通过之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4、重建完成,前往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5、危房改建的还需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同时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_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五、农村旧房拆除政策

农村拆房建房政策法规1、如果审查时发现以下五类房屋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除,具体如下:

(1)无人继承的房屋;

(2)因为搬迁空出来的房屋;

(3)违规建房的,比如说在耕地上建房等;

(4)无人管理的房屋;

(5)有偿退出宅基地或者纳入征地拆迁,在拿到合理补偿后的房屋。

2、如果有以下现象,不给予修建住房:

(1)随便占用耕地乱盖乱建的;

(2)建房不经过审批的;

(3)建房不符合房地规划要求的;

(4)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的。

所以如果想要拆房建房需要提出申请,然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通过之后并且取得相关的建房证件以及手续才可以建房。

如果是不按规定流程申请直接盖房的都是可以按照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

农村老房子拆了重建需要什么手续?1、首先必须出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2、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房子应需要规划部门出具重建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

城镇规划范围外的则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重建审批后,才能动工;

3、审批手续通过之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4、重建完成,前往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5、危房改建的还需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同时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_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六、修新农村拆老房子怎么补贴

农村拆老房子有补贴。

补偿标准是: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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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旧房拆迁补偿办法,农村旧房拆除政策

内容审核:李佳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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