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淞南的房子是否会拆迁,这个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政府规划、拆迁政策、以及具体地块的实际情况等。目前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政府规划与拆迁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如果政府有相关规划需要拆迁某个区域的房屋,那么必须依法进行,并给予被征收人公平的补偿。这意味着,如果宝山淞南的房子被纳入政府规划范围,且需要拆迁,那么政府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际情况与可能性分析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公开信息显示宝山淞南的房子即将面临拆迁。然而,城市规划和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未来是否会有拆迁计划,还需要关注政府相关部门的公告和通知。
综上所述,上海宝山淞南的房子是否会拆迁,目前无法确定。建议关注政府相关部门的官方信息,以了解该区域的最新规划和拆迁动态。如果有任何疑问或担忧,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建议。
二、上海闵行区三年动迁规划 法律问题法律分析:
一、线路走向线路起于宝山区锦秋路站,沿祁连山路-连亮路-桃浦西路-大渡河路-古北路-古羊路-桂林路-柳州路-石龙路-老沪闵路-景洪路-银都路-莲花南路走行,至紫竹高新园区。
线路总长约40公里,设29座车站,全部为地下线。
二、站点设置全线共设锦秋路站、丰翔路站、南大路站、祁安路站、古浪路站、武威东路站、上海西站站、铜川路站、梅岭北路站、大渡河路站、长风公园站、天山路站、古北路站、姚虹路站、吴中路站、桂林路站、桂林公园站、上海南站站、百色路站、罗秀路站、朱梅路站、景洪路站、虹梅南路站、景西路站、景联路站、沪光路站、元江路站、永德路站、紫竹高新区站,共29座车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宝山淞南拆迁规划法律分析:
上海市长江西路快速路的设计方案已经出炉,不出意外的是,长江西路将建设高架路。
长江西路快速路建设高架之后,将穿过宝山区的张庙街道,也将让宝山区的张庙街道的林荫路面临消失的情况。
然而,长江西路快速路只能建设高架,不能建设地下,因为长江西路的下面就是上海地铁18号线。
对于长江西路快速路的建设,不可能在地下挖出来两层,因此长江西路快速路只能是高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四、上海宝山长江路为什么没拆迁?法律分析:
闵行区主要涉及主城区与新市镇。
主城区发挥引领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和上海大都市圈发展的核心城市作用,重点推进城市更新,提升经济密度,强化核心功能,优化城市环境品质。
新市镇充分发挥区域专业功能节点城镇作用,加强特色分类引导,强化对乡村地区的服务带动作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五、上海闵行区三年动迁规划法律分析:
闵行区主要涉及主城区与新市镇。
主城区发挥引领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和上海大都市圈发展的核心城市作用,重点推进城市更新,提升经济密度,强化核心功能,优化城市环境品质。
新市镇充分发挥区域专业功能节点城镇作用,加强特色分类引导,强化对乡村地区的服务带动作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六、上海闵行区三年动迁规划?法律分析:
一、线路走向线路起于宝山区锦秋路站,沿祁连山路-连亮路-桃浦西路-大渡河路-古北路-古羊路-桂林路-柳州路-石龙路-老沪闵路-景洪路-银都路-莲花南路走行,至紫竹高新园区。
线路总长约40公里,设29座车站,全部为地下线。
二、站点设置全线共设锦秋路站、丰翔路站、南大路站、祁安路站、古浪路站、武威东路站、上海西站站、铜川路站、梅岭北路站、大渡河路站、长风公园站、天山路站、古北路站、姚虹路站、吴中路站、桂林路站、桂林公园站、上海南站站、百色路站、罗秀路站、朱梅路站、景洪路站、虹梅南路站、景西路站、景联路站、沪光路站、元江路站、永德路站、紫竹高新区站,共29座车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1、上海宝山拆迁政策
2、2021宝山拆迁
3、上海宝山区动迁2021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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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宝山城镇房屋动拆迁补偿政策,上海闵行区三年动迁规划
内容审核:刘智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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