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强制暴力拆迁投诉电话,遇到强拆打什么电话举报

摘要:本文介绍强制暴力拆迁投诉电话,遇到强拆打什么电话举报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强拆打哪个电话举报,拆迁问题投诉电话是多少,强拆应该打什么电话举报,房子被强拆了怎么举报,遭遇强拆打什么电话投诉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强制暴力拆迁投诉电话,遇到强拆打什么电话举报

强制暴力拆迁投诉电话,遇到强拆打什么电话举报

一、遇到强拆打什么电话举报

1、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

2、面临强拆,应该首先要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及时求助律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此次拆迁的主体是谁,询问对方是否携带拆迁的书面依据,切忌采用暴力的方式阻止。

二、房子被强拆了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

1、报警处理。

2、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

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或乡、镇政府,依法组织强拆。

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的强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三、强拆打哪个电话举报

拆迁问题投诉电话是12369。

在日常生活中,固定场所如餐厅、干洗店等超标排放噪声扰民,居民可以到环保部门投诉。

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对其反映的噪声污染源进行监测,如果噪声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分贝的,环保部门可对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

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损失。

拆迁纠纷,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拆迁问题投诉电话是多少

一、强拆应该打什么电话举报

1、非法强拆应该拨打110报警,依法强制执行,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二、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1、及时报警。

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三、强拆举报方式

无形的—拆迁程序中的行政审批。

对于此类问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形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有形的—拆迁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一)暴力威胁手段

暴力威胁—言语、行为限制被拆迁人人身自由、对被拆迁人进行人身攻击、采取扔砖头、半夜砸门、破坏被拆迁人财产、打恐吓电话、散布恐吓传言等方式,一般情况下,采取此种行为的人员是一些社会的闲散人员。

在这种情况下,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保留好证据。

在未及时得到警察帮助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自力救济,但前提是必须是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而且,需要重申的是权益应当是合法的。

(二)断水、断电、停气、停暖

1、非水、电、暖、气等单位的原因造成的(遭他人非法破坏的)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与水电暖气单位和当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另外可依法向拆迁主管部门要求予以查处。

2、与水、电、暖、气等单位有关,首先要固定断水、断电、停气、停暖的证据,可以采取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

然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予以解决。

(1)向拆迁主管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追究相关部门断水断电、停气停暖的责任,对于出现第一种情况,即非相关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情况下,拆迁户同样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通水通电通气通暖,相关部门怠于履行职责的,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强拆应该打什么电话举报

一、强拆应该打什么电话举报

1、非法强拆应该拨打110报警,依法强制执行,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二、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1、及时报警。

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三、强拆举报方式

无形的—拆迁程序中的行政审批。

对于此类问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形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有形的—拆迁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一)暴力威胁手段

暴力威胁—言语、行为限制被拆迁人人身自由、对被拆迁人进行人身攻击、采取扔砖头、半夜砸门、破坏被拆迁人财产、打恐吓电话、散布恐吓传言等方式,一般情况下,采取此种行为的人员是一些社会的闲散人员。

在这种情况下,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保留好证据。

在未及时得到警察帮助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自力救济,但前提是必须是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而且,需要重申的是权益应当是合法的。

(二)断水、断电、停气、停暖

1、非水、电、暖、气等单位的原因造成的(遭他人非法破坏的)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与水电暖气单位和当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另外可依法向拆迁主管部门要求予以查处。

2、与水、电、暖、气等单位有关,首先要固定断水、断电、停气、停暖的证据,可以采取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

然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予以解决。

(1)向拆迁主管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追究相关部门断水断电、停气停暖的责任,对于出现第一种情况,即非相关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情况下,拆迁户同样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通水通电通气通暖,相关部门怠于履行职责的,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遭遇强拆打什么电话投诉

法律分析:

1、报警处理。

2、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

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或乡、镇政府,依法组织强拆。

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的强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暴力强拆举报电话

2、强制拆迁举报电话免费咨询北京农权律师

3、暴力拆迁举报

4、暴力拆迁打什么电话

5、强行拆迁投诉

6、强制拆迁打什么电话举报

7、强制拆迁举报电话

8、暴力拆迁怎么举报

9、强行拆迁怎么投诉

10、暴力强拆怎么举报最有效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制暴力拆迁投诉电话,遇到强拆打什么电话举报”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强制暴力拆迁投诉电话,强拆应该打什么电话举报

内容审核:尹虎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