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分户需要以下手续:
一、公房分户:
当事人应持分户的书面申请,该申请应明确表达分户的意愿及理由;
结婚证,以证明婚姻关系,如是离婚夫妻则需提供离婚证明;
房屋租赁契约,以证明对房屋的合法租赁关系;
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以确保分户行为得到房屋承租人的认可;
携带上述材料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并得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办理分户手续。
二、私房分户:
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明确分户意愿及私房的相关情况;
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以证明分户的合法性及产权归属;
私房房契,作为私房的产权证明;
携带以上所述文件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并得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办理分户手续。
请注意,分户的具体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专业律师。同时,分户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拆迁分户条件一、拆迁房分户需要什么手续?
1、拆迁房分户需要的手续为带着分户申请书等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分户申请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分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
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二、分户要符合什么条件?
1、分户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
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
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公民若是想要分户,首先需要确定自己是否满足分户的条件,再者需要收集相关证明自己满足分户的条件,之后则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办理分户手续。
通常情形下,分户申请需要向户口管理机关提出,办理分户手续的时候,可能需要缴纳相关费用。
三、拆迁房分户需要什么手续?拆迁户口分户需要的条件如下:
1、经正式离婚手续后的离婚夫妻之间可以申请分户;
2、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可以申请与父母进行分户;
3、结婚成家、另起炉灶之后可以申请分户;
4、分户子女们必须具备独立居住、独立生活的能力,比如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房产,或者经济能够独立、生活能够自理等;
5、分户子女得常年在农村生活居住,且拥有农村户口才能进行分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分户口需要什么手续1、分户申请;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四、拆迁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条件法律分析:
一、抽签。
把拆迁村民分成小组,以小组形式抽签,在抽签前把所有的房子按照大小、类型等分号,为了确保公平,村民和开发商可以选出代表作为监督小组,抽签结果不能更改,但是出现特殊情况可以协商。
二、分配的对象及原则。
1、凡因改造需要而拆迁并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还房协议的为本次分配对象。
2、按照拆一还一,就近靠档不调档的原则,得房面积不得超过协议还房面积。
3、拆迁还房面积人均不足多少平的按人均多少平补足,补足面积按每平米协商的价格元进行购买(由本人申请,村申报,镇相关部门核定)。
安置房分配办法。
1、根据拆迁协议规定,安置房全部采取抽签形式进行选房,按村统计的拆迁户名单顺序先抽取顺序号,再由顺序号抽取房号,顺序号一次性抽取,一户在一种户型面积自报几套,房号可同时抽几次,抽签以拆迁户本人为准,需要委托他人的需到现场签署《抽签委托书》,并由公证单位、区农民公寓办、镇纪检、监察和10名拆迁户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2、按拆迁协议为户主,由每户填写《xxx拆迁户选择安置房户型面积自报表》,根据每户自报户型、面积分档进行抽签。
3、一户拆迁户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拆迁面积,其中一处面积小于规定面积的必须并户。
4、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兄弟)可申请并户,但必须和村填写申请表。
5、按现有拆迁协议为户主,不分(拆)户,面积不可转让,不可过户(父母将房屋全部分给子女除外,但必须多方到村填写申请表)。
6、拆迁户剩余面积由村委会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
7、因抽空签原因而又无合适房源致得房面积超过协议还房面积的,超出部分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购买。
三、其他情况。
安置房分配方式多种多样,参考标准也不一样,如果不满意可以协商,但是大致方向及分配面积等必须按照之前的拆迁协议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五、拆迁户怎么分房子法律分析:
一、抽签。
把拆迁村民分成小组,以小组形式抽签,在抽签前把所有的房子按照大小、类型等分号,为了确保公平,村民和开发商可以选出代表作为监督小组,抽签结果不能更改,但是出现特殊情况可以协商。
二、分配的对象及原则。
1、凡因改造需要而拆迁并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还房协议的为本次分配对象。
2、按照拆一还一,就近靠档不调档的原则,得房面积不得超过协议还房面积。
3、拆迁还房面积人均不足多少平的按人均多少平补足,补足面积按每平米协商的价格元进行购买(由本人申请,村申报,镇相关部门核定)。
安置房分配办法。
1、根据拆迁协议规定,安置房全部采取抽签形式进行选房,按村统计的拆迁户名单顺序先抽取顺序号,再由顺序号抽取房号,顺序号一次性抽取,一户在一种户型面积自报几套,房号可同时抽几次,抽签以拆迁户本人为准,需要委托他人的需到现场签署《抽签委托书》,并由公证单位、区农民公寓办、镇纪检、监察和10名拆迁户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2、按拆迁协议为户主,由每户填写《xxx拆迁户选择安置房户型面积自报表》,根据每户自报户型、面积分档进行抽签。
3、一户拆迁户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拆迁面积,其中一处面积小于规定面积的必须并户。
4、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兄弟)可申请并户,但必须和村填写申请表。
5、按现有拆迁协议为户主,不分(拆)户,面积不可转让,不可过户(父母将房屋全部分给子女除外,但必须多方到村填写申请表)。
6、拆迁户剩余面积由村委会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
7、因抽空签原因而又无合适房源致得房面积超过协议还房面积的,超出部分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购买。
三、其他情况。
安置房分配方式多种多样,参考标准也不一样,如果不满意可以协商,但是大致方向及分配面积等必须按照之前的拆迁协议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六、户口迁走了拆迁还可以分房子吗一、拆迁房分户需要什么手续?
1、拆迁房分户需要的手续为带着分户申请书等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分户申请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分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
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二、分户要符合什么条件?
1、分户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
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
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公民若是想要分户,首先需要确定自己是否满足分户的条件,再者需要收集相关证明自己满足分户的条件,之后则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办理分户手续。
通常情形下,分户申请需要向户口管理机关提出,办理分户手续的时候,可能需要缴纳相关费用。
1、如何申请拆迁房分户手续
2、如何申请拆迁房分户补偿
3、如何申请拆迁房分户流程
4、拆迁房怎么分户
5、拆迁分房的流程
6、拆迁房如何分开立户
7、拆迁房分户需要什么手续
8、拆迁分户条件
9、拆迁分户条件有哪些条件
10、房屋拆迁分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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