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拆复议和诉讼时效的问题,主要涉及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强拆复议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对于强拆复议的决定,当事人有明确的时效期限来提起诉讼,即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十五日内。
二、强拆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时效:若当事人选择直接对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是行政诉讼的一般时效规定,适用于对强拆等行政行为的诉讼。
民事诉讼时效:如果强拆行为涉及民事赔偿,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对于因强拆行为导致的民事损害赔偿请求,当事人有三年的时效期限来提起诉讼。
三、复议与诉讼的关系
复议和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不同途径。复议是一种行政性的救济手段,而诉讼则是司法性的救济手段。当事人可以选择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直接提起诉讼,跳过复议程序。但无论选择哪种途径,都需要遵守相应的时效规定。
综上所述,强拆复议和诉讼时效的问题涉及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并在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二、强拆的诉讼时间是多久法律分析:
可以强拆,对于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期间,不停止对行政行为的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三、复议诉讼期间能否强拆一、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强拆吗?1、行政复议期间不可以强拆,被强拆人申请行政复议后,在复议期间,行政机关不能强拆房屋,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拆除决定的,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可以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可以委托吗?行政复议是可以委托别人进行处理的。
首先我们来讲讲什么是行政复议。
通俗来说,行政复议就是我们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所以去更上一级的行政机关去申诉,请求重新判定。
更加具体来说,就是我们一般的公民,或者是组织、法人等,觉得行政机关的行为不合法,或者是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于是我们按照法律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提出请求,申请对原来的行政行为进行复核、审查。
这些主管的行政机关,将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决议。
四、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强拆吗法律分析:
强拆诉讼时效为6个月。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强拆决定不服的,如果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时效为从知道强拆行为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强拆拆迁诉讼时效法律分析:
强拆诉讼时效为6个月。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强拆决定不服的,如果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时效为从知道强拆行为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强拆诉讼时效多久法律分析:
可以强拆,对于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期间,不停止对行政行为的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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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拆 复议 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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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强拆 复议 诉讼时效,强拆拆迁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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